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申尚书省乞禁本军再行牛祭事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五、《黄氏日钞》卷七四
照得本军祠山张王民俗尝祭以牛。
太守孙公谔、洪公兴祖皆谓礼不可僭,易以素馔连岁获稔,事载本军书籍张王事迹昭然甚明。
后来官司失于检举民间又复私用牛祭,县吏不法,反揽以扰民,科祭牛甚于军需,差会首甚于户役,其弊已不止如孙、洪二公所谓僭礼而已
续又有弃城之将,谪居本军,祈哀非鬼,迁祠山廊下一鬼神,卜地方山大兴庙宇
自此祠山渐衰,而方山骤兴
祠山岁用一牛方山广德县管下七百二十馀保各用一牛岁用七百二十馀牛。
方山既每保用牛,而每保之社庙又各用牛,并其馀非泛乞福,因亦用牛。
一斗大垒,逐至岁杀二千馀牛,若当时屠贩小人因而宰杀者,又不预焉,以故耕牛耗及邻郡,户产脧于数祭,风俗大坏,良可痛伤。
近年幸奉朝旨张王改封真君,法用素祭,此风宜可革矣。
习俗既成,自祠山一牛,及方山各保之一二千牛,杀祭如故
广德军之杀牛,如他郡之杀鸡,安若故常全无忌惮
然而杀牛邀福,终亦无福。
丁未之旱,本军未尝不杀牛,其旱自若
甚至咸淳二年他郡不遭旱本军反以山田易涸,旱独偏聚一方未见杀牛之能救旱也。
辛酉之水,本军未尝不杀牛,水亦自若
甚至咸淳四年,他郡不遭水,本军独以山溪易涨,水尝三入城市未见杀牛之能救水也。
以是天时自有定数地势又各不同,神之依人岂不阴相
事之在天,终难尽斡。
曾谓正直祠山灵祐祠山,叠受朝封爵祠山,而肯视牛之杀不杀祸福哉?
一介非才,叨恩佐郡,既伤杀淫祀非礼,又讶多杀耕牛非法,遂于今申诸司,继诸司各榜禁戢风俗为之一变,阖郡无复杀牛,虽宜兴安吉溧阳不逞之徒刀鎗千百,习乱方山者,亦为屏息无敢入境千里士民方相称贺
至今年六月初五日,某偶被檄虑囚宁国,闻新知军下车之初,首索某申检施详,已不谓然;
至七月十七日,闻本军尽收诸司之榜,许追赛岁例
五月初杀一牛,说谓阙雨,须还十祭,七月二十日又闻抛珓卜,用八月初二初六初八日杀牛,皆不从牛牲既设,将以初八日强致之。
某因切伏思念前日某之申明为百姓耳今日本军更革亦为百姓耳,事不同而心则同,若未甚害。
所虑官所开禁,虽止杀祠山一牛民所仿效,又将杀方山各保一二千牛,宜兴安吉溧阳凶徒刀鎗习乱者,亦必闻风踵至,此则不可不防。
兼念近者阙雨,正亦未必因牛。
盖某之申明三月常年之牛,今年不赛者在五月祠山以不杀牛而不雨,当自三月五月即不雨矣,不应七月而后阙雨也。
七月初之阙雨,邻郡如宁国安吉等处皆然
七月十一日十五日一连五日四郊雷雨,亦邻郡如宁国安吉等处皆然
十七日收榜许牛,不复雷雨
二十日抛珓杀牛不从云气自此反绝。
祠山以不杀牛而不雨,罪当有及一身矣,不应并累邻郡阙雨。
未几复赐之雨,既许杀牛,反又不雨也。
不能语,某亦何證?
本军既谓因不杀牛而阙雨,则某前此申明禁杀,实此邦致灾之罪魁,何可更一朝强颜邦士民之上?
用敢沥忱露罪,并录元申及诸司备榜书判缴连在前,控申公朝,乞赐敷奏,速将某解官离任,或予祠禄,以全小臣去就之谊。
仍乞详酌前件祠祭不用事理,劄下本照应永远遵守,并将李士达晚创方山淫祠毁拆,以绝群乱萌,实非小补须至申者。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