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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舍田入定明寺记 南宋 · 陈著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一五、《本堂集》卷五○
万竹王立孙徙居斗门,遵其祖治命也。
追惟先世,其来也远。
子孙昌繁霜露之感族居而派袭,时节展省,固不乏人
而立孙之祖之父两世丘陇距今所徙六十里,能无隐忧焉?
月峰定明寺,实与墓邻,将托以为安,而徒言不足盟,岁庚寅,始获置田若干亩归之寺,而告之曰:「其为谨护两世墓域,勿我愧也;
其为严奉一室香火,勿我寒也;
其为于四忌日随所修梵事,勿我违也」。
僧某与其咸曰:「如约
然不可无始末,诏永久」。
因以记属余。
吁!
佛者以空为宗,身且亡矣,于人乎何有
欲以抔土之遗,累其顾念,斯未之能信,奚书为」!
而请之固,曰:「立孙不孝,则有辞矣。
家之兴废子孙之贤不肖自古所难必。
年来公私交迫,以刻为岁,虽欲庐墓,势有不可
无已则委之寺,不犹愈于他委乎!
今田为墓而舍,则墓与寺相为无穷,是施报两得之。
若曰流俗之溺于所谓空,徼福茫昧之表,非吾事也。
世变日薄礼义纲维不及,而权之以便利,不于其迹,不于其心,其在子乎」。
余闻其言,为之动焉,乃书。
昭阳大荒落嘉平日嵩溪遗耄陈著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