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传义书后 南宋 · 董楷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二一、《周易传义附录》卷首
楷既纂集此书,或曰:「程子言理而不及卜筮,朱子则推本古圣人因卜筮教人之意,二者固不同矣,子比而同之,何邪」?楷闻之北溪陈氏曰:「《易》之起原于象数,自象数之既形,则理又具于象数之中,而不可以本末二其观也;《易》之作本于占筮,自占筮之既立,则理又寓于占筮之内,而不可以精粗二其用也」。此正程子所谓体用一源、显微无间者。若偏于象占而不该夫理义,则孔子之意泯;一于理义而不及夫象占,则羲、文、周公之心亦几乎息矣。朱文公《本义》之书作,所以必表伏羲图象,冠诸篇端,以明作《易》根源之所自来,一出于天之自然,而非人为智巧之私。又复古经传次序,推原四圣所以成书之本意,递相解释,而惟占法之明,随人取决,而无偏辞之滞,而天下义理为之磨刮精明,依然涵萃于其中。本末精粗兼该具举,近以补程《传》之所不足,而上以承四圣之心,所谓开物成务之大用,至是又益周备,而《易》道之盛,于此无馀蕴矣。又曰:凡文公之说,皆所以发明程子之说,或足其所未尽,或补其所未圆,或白其所未莹,或贯其所未一,其实不离乎程说之中,必如是而后谓有功于程子,未可以优劣校之,此楷区区纂集之意也。夫朱子之书,固以补程子之所未及,而程子之名言,盖有朱子不能加毫末于其閒者,谓二书为不同,可乎?读者详之。是岁良月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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