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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烧诗书百家语 秦 · 李斯
 出处:全秦文
五帝不相复,三代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
陛下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
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
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
今天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土则学习令辟禁。
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
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定一尊,而私学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则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誇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造谤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博士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封子功臣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云云制曰「可。」又见《李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