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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王为乱封事 东汉 · 史弼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十二
臣闻帝王之于亲戚,爱虽隆,必示之以威;
体虽贵,必禁之以度。
如是和睦之道兴,骨肉之恩遂。
周襄王甘昭公孝景皇帝梁孝王,而二弟阶宠,终用勃慢,卒周有播荡之祸,汉有爰盎之变。
窃窥渤海王悝,凭至亲之属,恃偏私之爱,失奉上之节,有僭慢之心,外聚剽轻不逞之徒,内荒酒乐出入无常所与群居,皆有口无行,或家之弃子,或朝之斥臣,必有羊胜伍被之变。
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
陛下隆于友于不忍遏绝
恐遂滋蔓为害弥大。
乞露臣奏,宣示百僚使臣得于清朝明言其失,然后公卿平处其法。
决罪定,乃下不忍之诏。
臣下固执然后少有所许。
如是,则圣朝无伤亲之讥,勃海享国之庆。
不然,惧大狱将兴,使者相望于路矣。
职典禁兵备御非常,而妄知藩国干犯至戚罪不容诛
不胜愤懑,谨冒死以闻(《后汉·史弼传》,又见袁宏后汉纪》二十二,无末后七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