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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变除 其十 孙吴 · 射慈
 出处:全三国文 卷七十三
徐整问曰:「出妻之子为其母,及父卒继母嫁,为之服报皆周也。
二母既出,则为绝族,今子为之服,皆当于何处为位?
庐垩室不?
出母亦当报其子不?
继母报子于何制服岂止所适者之家为哭位乎?
又当有𧝓不」?
射慈答曰:「当就出母之家,若远不得往者
可别为异室,亦有庐变除垩室及𧝓,如亲子也;
母亦报子周也(《通典》八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