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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钦魏舒 西晋 · 杜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二
传称三年之丧天子达,此谓天子绝期,唯有三年丧也。
非谓居丧衰服三年,与士庶同也。
故后、世子之丧,而叔向称有三年之丧二也。
周公不言高宗服丧三年,而去谅闇三年,此释服心丧之文也。
叔向高景王除丧,而讥其燕乐已早,明既葬应除,而违谅闇之节也。
春秋》,晋侯诸侯子产相郑伯,时简公未葬,请免丧听命群子谓之得礼
宰咺来归公仲子之赗,《传》曰「吊生不及哀」。
皆既除服谅闇之证,先儒旧说,往往亦见,学者未之思耳。
丧服》,诸侯天子斩衰岂可终服三年邪!
上考七代未知王者群臣上下衰麻三年者诸;
下推将军,恐百世之王其理一也。
非必不能,乃事势不得故知圣人不虚不行之制。
仲尼曰:「礼所损益百世可知
此之谓也(《晋书·礼志中》。于是尚书仆射卢钦尚书魏舒问预证据所依,预云云于是遂命预造议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