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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请华廙袭封 魏晋 · 阙名
 出处:全晋文
所坐除名削爵一时之制。
世子,著在名簿不听袭嗣,此为刑罚再加。
诸侯犯法八议平处者,褒功重爵也。
嫡统非犯终身弃罪,废之为重,依律应听袭(《晋华廙传》,大鸿胪何遵免为庶人不患袭封,请以表世孙混嗣表,有司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