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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贼二郊 南朝宋 · 苏玮生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
案《王制》:「天子巡狩,归假于祖祢」。
又《曾子问》:「诸侯天子,告于祖,奠于祢,命祝史告于社稷宗庙山川
告用牲币,反亦如之,诸侯相见,反必告于祖祢,乃命祝史告至于南所告者」。
又云:「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
反必告至」。
天子诸侯,虽事有小大,其礼略钧,告出告至,理不得殊。
郑云:「出入礼同」。
其义甚明。
天子出征,类于上帝,推前所告者归必告至,则宜告郊,不复容疑。
元嘉三年,唯告庙社未详其义。
或当以《礼记》唯云「归祖祢」,而无告郊之辞。
果立此义,弥所未达
夫《礼记残缺之书,本无备)体折简败字,多所阙略
正应推例求意,不可动必征文
天子反行告社,亦无成记,何故告郊,独当致嫌。
出入必告,盖孝敬之心。
既以告归为义,本非献捷之礼。
舆驾竟未出宫,无容告至之文。
陈告不行之礼,则为未有前准
愚谓祝史致辞,以昭诚信
苟其义舛于礼,自可从实而阙。
臣等参议,以应告为允,宜并用牲告南北二郊太庙太社依旧公卿行事(《宋书·礼志》三,孝建元年六月八座云云国子助教苏玮生议,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