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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后出母更还服 南朝宋 · 庾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三
为父后不服出母,为废祭也。
母嫁而迎还,是子之私情
至于嫡子不可废祭,钟毓率情制服非礼意也。
《礼》云:「继母从为之服,非父后者(《通典》九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