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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为祖曾祖高祖父持重妻不从服 南朝宋 · 庾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三
舅没则姑老,是授祭事于子妇
至于祖服,自以姑为嫡,所谓嫡妇嫡孙妇也。
祖以嫡统唯一,故子妇尚存,其孙妇以下未得为嫡,犹以庶服之。
孙妇曾玄孙妇自随夫服祖降一等,故宜周也(《通典》九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