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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服 南朝宋 · 庾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三
一人身而内外两亲,论尊卑之叙,当以己族为正,昭穆不可乱也。
论服当以亲者为先,亲亲之情,不可没也。
族叔而是姨弟若此之类皆是也
《礼》云:「夫属父道,妻皆母道
夫属子道,妻皆妇道
「此言本无亲也。
若本有外属之类,则当推其尊亲之宜。
外亲不关母妇之例,无嫌昭穆之乱,故可得随其所亲而服之。
外甥女为已子妇则不外甥之服,是从亲者服也。
姊妹而为兄弟之妻,亦宜用无服之制,兄弟之无服,乃亲于外亲有服也。
至若从母为从昆弟之子妇,则不可以妇礼待之,由外亲之属近而尊也。
其馀皆可推而知矣(《通典》九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