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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唯识论 南北朝 · 释氏
 出处:全陈文卷十八
唯识论者,乃是诸佛甚深境界非是凡夫二乘所知
然此论始末,明三种空。
何者为三?
一者无我空,二者因缘法体空,三者真归佛性空。
我空者,我本自无,但凡夫之人,愚痴颠倒,于五阴中,妄计为有。
何以知无?
凡夫依心妄想分别,于五阴因缘法中见我为有。
然此我相,于五阴中,实不可得
若尔般若观此五五阴中,一二离二,实体不可得犹如免角,若有此我于一中住者,应于一中见,应于异中见,应于和合中见
云何一中无我者,以有常无常过故。
若有我与五阴一者五阴无常
我亦应无常。
复有我若与阴一者,我是常故,阴亦应常,若我与阴二者,一边同前无常一边同前常,若离二边者,此亦不然,离于二边,别相不可得
是故实无神我如是知者,名入人无我空。
因缘法体空者,谓诸色等因缘法,以随俗因缘起。
云何随俗因缘起?
世人见牛起于牛想,不起马想,见马起于马想,不起牛想。
色等法中亦复如是
见柱起柱想,不起色想,见色起色想,不起柱想。
薪火相待无实薪以离于薪,更无实火以离于火,更无实薪于薪,更无实火能作薪,因以离于火,更无实薪能作火,因而见火说假名薪,见薪说假名火,以相待成故,如是能成所成,而不离能成,因而有所成,不离所成,因而有能成。
如彼薪火,能成所成亦实无,是名因缘法体空。
真如法空者,所谓佛性清净之体,古今一定,故经云,佛性者,名为第一义
言空者,体无万相故。
言其空无相者无有世间色等有为法故。
无万相非是同于无性法,以其真如法体是故经云,去八解脱者名不空是故不同法空也。
若如是观,是名解真如法空
唯识论言唯识者,明但有内心无色等外境界
何以得知
如人目有肤翳,妄见毛轮揵闼婆城等种种诸色实无前境界,但虚妄见,有如诸众生等,外诸境界,故言唯识
若尔,但应言破色,不应破心
此亦有义,心有二种一者相应心,二者不相应心
相应心者,谓无常妄识,虚妄分别,与烦恼结使相应名相应心
不相应心者,所谓常住第一义谛古今一相自性清净心。
言破心者,唯破妄烦恼相应心,不破佛性清净心,故得言破心(《释藏》都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