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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秘书论小功不税书 中唐 · 韩愈
 出处:全唐文卷五百五十一
曾子称小功不税。
则是远兄弟终无服也。
而可乎。
郑元注云。
以情责情。
今之士人。
遂引此不追服小功。
小功服最多。
亲则叔父之下殇
与适孙之下殇
与昆弟之下殇
尊则外祖父母。
常服则从祖祖父母。
礼沿人情。
其不可不服也明矣。
古之人行役不踰时。
各相与处一国。
其不追服。
虽不可。
犹至少。
今之人男出仕。
出嫁
或千里之外。
家贫。
讣告不及时。
则是不服小功者恒多。
而服小功者恒鲜矣。
君子之于骨肉。
死则悲哀而为之服者。
岂牵于外哉。
闻其死则悲哀。
岂有閒于新故死哉。
今特以讣告不及时。
闻死出其月数则不服。
其可乎。
愈尝怪此。
近出吊人。
见其颜色戚戚类有丧者。
而其服则吉。
问之。
则云小功不税者也。
礼文残缺。
师道不传。
不识礼之所谓不税。
果不追服乎。
无乃别有所指。
而传注者失其宗乎。
伏惟兄道德纯明。
躬行古道。
如此之类。
必经于心。
而有所决定。
不惜示及。
幸甚幸甚。
泥水马弱。
不敢出。
不果鞠躬亲问而以书。
悚息尤深。
愈再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