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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丕北魏 422 — 503
谏南征表 北魏 · 元丕
 出处:全后魏文卷十五
乞少留思,更图后举(《魏书·宗室武卫将军谓附传》。高祖南征,表。)
奏议斩绞刑 北魏 · 元丕
 出处:全后魏文卷十五
圣心垂仁恕之惠,使受戮者免裸骸之耻。
普天感德,莫不幸甚。
臣等谨议,大逆及贼,各弃市、袒斩;
盗及吏受赇,各绞刑,踣诸甸师(《魏书·刑罚志》。太和元年司徒元丕等奏言。)
对诏奏既葬即吉 北魏 · 元丕
 出处:全后魏文卷十五
伏奉明诏,群情圯绝。
臣与元等,不识古义,以老朽之年,历奉累圣,国家旧事,颇所知闻。
伏惟远祖,重光世袭,至有大讳之日,唯侍送梓宫者凶服,左右尽皆从吉。
四祖三宗,因而无改。
世祖、高宗,臣所目见。
唯先帝升遐,臣受任长安,不在侍送之列,窃闻所传,无异前式。
伏惟陛下以至孝之性,哀毁过礼,伏闻所御,三食不满半溢。
臣等叩心绝气,坐不安席。
愿暂抑至慕之情,遵先朝成事,思金册遗令,奉行前式,无失旧典(《魏书·礼志》三。诏遣尚书李冲宣旨于东阳王丕等,对。)
又奏 北魏 · 元丕
 出处:全后魏文卷十五
臣与尉元历事五帝,虽衰老无识,敢奏所闻。
自圣世以来,大讳之后三月,必须迎神于西,攘恶于北,具行吉礼。
自皇始以来,未之或易(《魏书·礼志》三、《通典》八十。东阳王丕奏。)
奏迁主太庙 北魏 · 元丕
 出处:全后魏文卷十五
窃闻太庙已就,明堂功毕,然享祀之礼,不可久旷。
至于移庙之日,须得国之大姓,迁主安庙。
礼部尚书王谌既是庶姓,不宜参豫。
臣昔以皇室宗属,迁世祖之主。
先朝旧式,不敢不闻(《魏书·礼志》三。太和十五年十月太尉丕奏。)
饥民出关逐食给过所议 北魏 · 元丕
 出处:全后魏文卷十五
曹下大夫以上,人各将二吏,别掌给过所,州郡亦然,不过三日,给之便讫,有何难也(《魏书·宗室武卫终军谓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