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令有出身人不得收接士人贽文奏(大观二年十一月) 北宋 · 何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四二、《宋会要辑稿》选举四之六(第五册第四二九三页)
朝廷一新学校,革去科举之弊,而复兴乡举里选之制,法令至具矣。每年一试,类差有出身人以充考试官,而应举之士未尝经历学校,考以素行,徒用一日空言定为去取。故诸州士人亦意有出身官必差充考试而取其空言也,往往编集平昔所集经义论策之类,猥以投贽文字为名,交相请托于有出身官之门,以侥倖一得。且今合格之文,有司之公取也,尚不许印卖,使天下之士各深造而自得之,岂可容私自编集,以为请托之资乎?欲乞诸路州县应有出身之人将来合差充考试官者,不得收接见任或他州县士人投贽所业经义论策文字,庶绝前日科举侥倖之风,而上称朝廷所以委任考求行实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