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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府南宋 1106 — ?
重建浮梁县治记淳熙四年 南宋 · 包府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九六、雍正《江西通志》卷一二五、乾隆《浮梁县志》卷二
浮梁,饶望邑。
唐开元四年,建于新昌江口名新昌
天宝初,诏易今名。
元和间观风使裴戡以病于水溢,请徙高阜,是为今治所。
皇朝建炎己酉兵兴,远近骚然,公庭私廨,一夕焚且尽。
自是出政于后堂,四十馀年矣。
淳熙乙未霅川刘公作宰,剸烦栉垢,捷如影响,仅及期月,创学宫、榷务舍馆,一切治办
明年丁酉,耆士进曰:「国家中兴以来,郡县毁于兵燹者,悉复旧观。
唯兹厅事未遑,端有所待,愿公图之」。
公曰:「念之久矣,事欲必济,民欲勿扰,此志也」。
居无何,商人驾桴筏顺流而下,请输材以酬税。
公乃类聚群分,日累月积,既定于素,乃按匠氏之籍,乡取一人,旬一易,三易而功就绪。
经始于三月乙巳,越明年二月戊辰落成。
不陋不盈,适得其平。
至于钱币所储,吏胥所舍,隘者辟,欹者正,内外斩然一新。
农不知役,工不告劳,观者骇其神,不知经营之所自也。
吁!
天下之事类成于不可不为,而每坏于不必为,惟通明精锐之士出而抚世,其轻重先后,盖灼然于胸中,图难于易,为大于细。
不恤于己,而公是营;
不苟于目前,而久远是谋。
察众所向,一循乎情,而兴仆植僵,易犹反手,不亦贤哉!
公之始至也,帑庾空虚,常平逋欠,亡虑千馀,公发摘钩考,再徙月而计算见效。
若其济榷务之久乏,补学宫之不足,人情所吝,而公捐之无靳色,是诚可纪。
县有壁记尚矣,于以识去来之岁月,而四境之思攸系焉。
事远传疑则阙之,听舆诵称,首尚书苏公而下,谨登载本末于营造梗概之后。
公名三戒,字戒之,故枢密吴兴开国公之孙,今养浩先生毗陵郡子云
按:道光《浮梁县志》卷五,道光十二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