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故吴居士墓碑(熙宁七年十月) 北宋 · 吴畀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二
吴居士讳浃,字子通,处州龙泉人也。少尝为学,以家责,不暇进取。为人和易,乐推人善,罕与物较。抚养诸弟,最隆于友爱。父母没,丧事既终,而不忍析业,相与聚居,迄今十年。三弟悌顺,执事长之礼比于事父,而昆弟之和,尤为识者称道。故虽生事日滋,而居恒于家事一无所预,包容幼稚,劝率阃内。其外,推所馀以账贫乏,又其外,则与宗族闾里,相从宴乐,谈善事而已。议者以谓莫非有命,父子兄弟之间,虽尧、舜、周公不能保其皆善。方其家势浸隆,则昆弟相与同其志力,得非天意。虽然,以居士观之,则又在人而已。此古人有不谓命者在是欤。窃尝谓以善人行善事,于三代之时皆以为常,而有不复见于文字以传于后世者。及乎世衰道微,而彼善于此者得书于《春秋》。盖物或以多而见违,亦或以少而取贵。夫以衰世之小善,又安足以较三代善人之所为,特以时所宜录,故虽圣人有不能弃者。则善恶轻重,虽古今大公不易之理,至是亦不可以定论求也。如居士所为,不惟今所罕有,抑亦非小善矣,其可以无传乎?以熙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卒,享年五十一。七年十月,葬于松源乡之望际源。祖崇煦,以伯贵,改殿中丞,赠大理评事。考彀,三娶。妣季氏、朱氏、管氏。妻季氏,继室纪氏。四男、四女。铭曰:
友爱孚于家,宽厚闻于乡。所积惟臧,厥后其昌。乃刊斯铭,于焉永藏。
按:光绪《庆元县志》卷一二,光绪三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