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周尹北宋
乞重使者之任疏熙宁九年三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宋名臣奏议》卷六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七、民国《新繁县志》文徵补遗
臣伏见朝廷近年遣使出外,大则察访制置,小则干当公事。
远至兼两路,近亦十数州。
窃原其意,岂非以天下至广,人情万殊,高拱深严,不能周知。
夫事物风俗之变,环顾僻远,不能亲谕以德意志虑之详,临遣轺车,旁午道路,盖欲其宣布上泽,考正法度,讲求民瘼,推行美利,击奸暴,振滞淹,甄别贤才,澄清风俗。
此尧之聪明,舜之考绩,文王之忧勤,而陛下之求治也。
然将命之人,间或不称所选,烦苛掊刻,失于大体,所至郡县,惟纠擿簿书小失,刊正吏文空言,变更已成,而妄作聪明,摧辱监司而自为威重,听任失实,措置乖方,期会之严,甚于星火,以致职司谄事,官吏惊忧,一方骚然,不敢安处。
有识闻见,为朝廷深惜。
殆非所谓「肃肃王命,仲山甫将之」,「皇皇者华,言远而有光华」之义也。
近闻朝廷察访体量干当公事等官内有任意违法者,许本路监司觉察闻奏,必以使者不职,如前所陈,故行约束,不令过当。
然王人衔命,乃为外司检察,本末倒置,非所以尊大朝廷也。
臣愿陛下重使者之任,谨选而时遣之。
非素有才行,晓知民务之人,不以将命。
非废置利害,关于要切之事,不以轻出。
无令使者监司所议,庶几君命不辱,国体增重,崇忠厚之化,革偷薄之风。
论铁钱请作一文行用不必改铸疏熙宁九年六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六、《文献通考》卷九、《群书考索》后集卷六一、《宋史翼》卷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民国《新繁县志》文徵补遗
臣闻钱币之用,古者或谓之泉,欲其流而无滞;
或谓之布,取其周遍而平均。
去冬奉使经由永兴秦凤路,伏见盗铸铁钱不少,市肆买卖交易,多不肯行用。
官司虽有支出,却不收纳,上下疑惑,军民愁怨。
问其本末,盖是钱法用一当二。
铁钱易得,而民间盗铸者费少利倍,所以抵冒严刑,不可止绝,滥钱日以滋多。
臣今到京,便欲具管见申述,乞将两路折二铁钱只作一文行用,自免滥铸之弊。
又访问得所在官中积贮者约有数百万贯,民间收藏者又不在其数。
缘上件钱货起初元以一当十,后来减为折三,近岁又作折二,已于国家重货十损其八。
若更作一文行用,即又损一分,所以不敢辄有奏请。
昨来朝廷差汪辅之往逐路拣选行用。
近日风闻,却又以汪辅之所拣永兴秦凤路铁钱至万数不多,令三司指挥更不行用,仍令诸路转运司速行改铸。
臣窃惜官中见成数百万贯钱顿为弃物,兼别行改铸,又费一重物料。
经隔数月,未能敷及原数。
就令改铸务监每一日铸及三千贯,即一年之内,除节假、旬假,实有三百日,课程约只得九十万贯以来计,三二年间未满数百万贯。
况日课未必及三千贯之数也。
若改铸之法或只仍旧作折二,即民间盗铸定亦不可止绝。
况即日本路经费寖广,财用窘乏,或更似此暗有失陷,即年计必致阙误。
臣欲望圣慈重惜国家财货,无以臣言为轻,不足采用,特赐指挥,将折二铁钱更不别行改铸,亦不须拣选。
起自今后,只作一文行用,则盗铸者所获之利不充所费,自然无复冒禁作过。
岁省重辟,而农商交易获泉货流通之利。
且约官中所有止就四百万贯言之,若以二为一,即犹得二百万贯之数,致力简省,便可行用。
公私必无疑阻。
比之改铸劳而又费,其利害灼然可见。
如允臣所奏,即早降圣旨,下三司疾速施行,免致虚有劳费。
乞根治许彦先贪污罪奏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八
窃闻傅燮称婢林言许彦先赴任至梧州,有人遗金三十两,乃监邕州金坑邓辟子也。
后下江西转运司究实,逾年未竟。
今闻因傅燮丁忧,所司庇彦先,以故迟滞。
彦先为一路监司,而有受金之罪。
既蒙贪污,何以律人?
傅燮临江军持服,彦先广东
乞下江西转运司根治,及权停彦先职,令专应对,免致出入,以戒贪吏。
李稷熙宁九年八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七、《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四、《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
河北西路转运判官李稷,苛刻佻薄,务为气势,摧辱官吏。
相州,专捃吏人小过,委官决责,务以凌蔑。
韩琦来州有两门,其东知州出入,其西以待宾客
怒阍者不启东门,追赴本司杖之。
适与客会食,故往谒
来,彻食退客,遽易冠带迎
复引去,行移公牒,言词侮谩。
吏民皆以将相大臣而为肆意轻辱,万口嗟愤。
及体量司程之才等,欲案劾其人,乞罢监司,以快众怒。
罪状,如修赵州城,枉费材用,暴伐林木。
当北使路削白文书,充修城木。
安抚司恐北使见之,遂遣人涂抹。
又移牒相州通判,称郡守以下,不如一逃走贼人,意在骂
又牒诸州,称如课利增剩,即其他细事一切不问。
如课利亏少,即一一案劾前后不法。
又沮抑体量司般粮种等事。
未睹朝廷施行。
乞惩刘道冲等朋邪欺罔罪奏熙宁九年八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七、《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民国《新繁县志》文徵补遗
都水监司农寺吏刘道冲等盗公库钱。
张谔以简请求权知府陈绎于三数日结案,故出罪人。
开封府司农寺检正官皆委任不轻,乃敢朋邪欺罔,其危害甚大,不可不惩。
张谔不当补三班奉职熙宁九年八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七、《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民国《新繁县志》文徵补遗
谔曲庇吏同盗官钱,私书请求绎等,故出人重罪。
及杜亮恐迫所辖吏致盗官钱,兼尝曲法受赃,不当补三班奉职
勘官刘柄因诣臣说,兼府司元勘及今刘柄再勘,案验甚明。
乞检会臣前奏并案牍施行。
乞不许川陕商旅挈家属入威茂州熙宁九年九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七
欲乞应川陕商旅不许挈家属入威、茂州,及本处人与蕃部交易,止得于州县城内,不得出接连蕃部处城门。
如有移家往居,及以妇女看亲,须经永康军绵州龙安县给公凭,乞自朝廷立法。
所贵边禁稍严,奸谋遂寝。
论酒务陪填宜根究以防弊倖状熙宁九年十月十二日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九(第六册第五一三七页)、《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民国《新繁县志》文徵补遗
川陕州县镇酒务,许令诸色人于课外管认净利钱,召保当官买扑造酒沽卖。
如沽卖不行,无钱纳官,或实家产荡尽,方勒保人陪填。
访闻成都府路州县酒务多有亏败,盖是买扑人故作弊倖,不时送纳净利衷私,阴寄钱物,立诡名置买田土。
及官司催督,惟委保人破卖家产,出钱纳官。
欲乞下成都府钤辖安抚司专切根究,管下如有巧为弊倖,隐寄钱物,诡名置买田土,推委保人破荡家产,及昏赖无干碍之人财物陪填,即于法外刺配。
再劾李稷熙宁九年十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
昨以河北西路转运判官李稷庸很刻薄,众所共嫉,不可使为监司,曾具弹奏。
今又闻龙图阁直学士绚死二十馀年,寄僧寺,终不迁葬。
御史台敕,官员父母殁十年不礼葬者,委台司弹奏。
臣方令人根问父骸骨所寄,欲具举劾,乞行降黜,勒令以礼葬父。
今闻乃奏乞往邛州取祖父骨榇,欲葬许州
夫亲莫如父,尚或忍之。
祖与孙于何有?
知臣欲举劾,故先奏请,妄以改葬祖父为名以延岁月。
凡猥无行,父死二十年不葬,此名教之所必废,典刑之所不容。
唐颜真卿监察御史,劾奏朔方令郑延祚母死不葬二十年,有诏终身不齿。
当时闻者,莫不耸然。
臣欲乞罢职事,勒令葬父,废弃终身,榜示朝堂,戒敕臣僚,使知忘亲悖逆之人,不容于圣世。
论诸路不善行役法留宽剩钱过多疏熙宁九年十一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九、《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五之一六(第七册第六一六四页)、《文献通考》卷一二、《宋史》卷一七七、《宋史翼》卷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
天下诸路役法,令民出钱,官募人充役。
元指挥于数外留宽剩钱一分,闻诸州县岁留宽剩钱过多。
盖不能推原朝廷之意,承望提举司风旨,广民间出钱。
又有提举司希求劳绩,或官使士庶妄陈利害,减省役人,除尅役钱,而民间所出一切如旧,致宽剩数渐倍多。
天下皆谓朝廷设法聚敛,不无疑怨。
非特如此而已,又州县以役人日减,公事日繁,虽迫以严刑,犹不能办。
役人仓法太重,募钱太轻,无以自养,不愿就役。
上下失所,公私共患。
臣近乞依旧令耆长管勾乡村贼盗等事,不差保正及户长,雇税更不论差甲头,皆备助成法,未蒙施行。
望检会臣前奏,令诸路州县依先降免役条,募耆、户长及有不当过减役人,并限定人数,令逐月募钱有备外,其宽剩止留一分。
上毋厚敛,下得乐输。
请放东川盐入成都熙宁九年十一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九、《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四之一一(第六册第五二○○页)、《宋史翼》卷一、嘉庆《四川通志》卷六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
成都路州县户口蕃息,所产盐食常不足。
梓、夔等路产盐多,而人食有馀,自来不禁贩易,官私两利。
闻昨成都府路转运司以相度卖陵井盐场,遂止绝东川路盐不入本路,及闭本路卓筒井,因闭井而失业者众。
盖欲盐价增长,令民愿买陵井盐场
又因言利之臣奏请募人运解盐入卖之,自陕西至成都二千里,道险不能续运,致成都路盐涌贵,斤为钱二百五六十,米二斗才得盐一斤。
东川路盐斤止七十。
境上小民持入西路,即为禁地,辄冒重刑。
嗜利苟活之人,至以兵仗裹送贩易,驱人冒法,如设陷阱。
嗷嗷众口,赴告无所。
岂宜圣世有此怨嗟?
臣欲乞放东川路盐依旧入成都府路转运司不得止绝,勿闭卓筒井。
但禁此后毋得创开,罢官运解盐,商贩入川听如旧,所贵远民饮食之间,亦知朝廷仁恤。
上神宗论遣李宪措置边事熙宁九年十二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宋名臣奏议》卷六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九二、《右编》卷一五、《宋史翼》卷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
臣等伏见朝廷以熙河路鬼章为寇,遣内侍省押班李宪往,以秦凤熙河路计议措置边事司为名。
中外之论皆谓虽名计议措置边事,而军前诸将皆受节制,其实大帅
然自《诗》、《书》以降,迄于秦、汉、魏、晋、周、隋,上下数千载间,不闻有以中人为将帅者。
此其故何也?
势有所未便也。
盖有功则负恃骄恣,陵轹公卿,何所忌惮;
无功则挫损国威,传笑四夷,非细事也。
唐自睿宗以前,未尝以将帅属中人。
明皇,承平日久,志大事奢,稍委近习
安南蛮渠叔鸾叛,而杨思勉请行,遂许之。
然犹以宗楚客大都护
及覃行章乱黔中,始以思勉为招讨使
虽有擒灭丑虏之功,而唐之祸萌于此矣。
代宗鱼朝恩史思明,讨仆固玚,而恃功擅命,几危社稷,倚元载除之,寒心者数月。
程元振元帅行军司马,权震天下,元勋故老皆见斥逐。
洎犬戎内侵,集天下兵无只轮入关者,此皆已然之效也。
至宪宗时王承宗叛,以吐突承璀为行营招讨处置使
谏官李鄘许孟容吕元膺段平仲白居易等众对延英,谓古无中人位大帅,恐为四方笑,乃更为招讨宣慰使,而承璀卒以无功轻谋弊赋得罪。
及后世区区踵其故迹,而唐之祸有不可胜言者,其源盖起于开元也。
今陛下更易百度,未尝不以先王为法。
忽降诏命,以中人为帅,󲦤绅士大夫皆莫知所谓。
夫以陛下之仁圣神武,驾驭豪杰,虽百辈,臣等知其无能为也,然陛下独不长念却虑为万世计乎?
使后世袭沿故迹,狃以为常,进用中人,常据兵柄,则天下之患又将有不可胜言者矣!
陛下其忍袭开元故迹,而忘天下之患乎?
方今虽乏人,然文武之士布满中外,岂无一人可以任陛下边事?
出入近密,荷国宠荣。
诏下之日,大臣不敢言,小臣不敢议。
臣等代匮宪府,以言为职,故敢尽其狂愚。
乞罢中人为将奏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九、《宋史翼》卷一
自开元以来,使中人为将亦或成功,然其患常在于后。
今陛下使宪将兵,功之成否,非臣等所能豫料。
然以往事鉴之,其必有害。
况陛下所行皆将为法于万世,岂可使国史所书,以中人将兵自陛下始。
艺祖朝,中人官不过副使
至于今日,未尝有专为将帅,军前将校皆受其约束者,乞早赐罢。
论遣李宪措置边事熙宁九年十二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宋名臣奏议》卷六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九二、《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
臣等于十九日奏,为用李宪专措置熙河事宜,乞寝成命,至今未蒙施行。
臣等重念古者奄人以典司内事而已,虽汉唐之始,亦未闻任事。
至后世,始以政机兵柄假于所私,而汉唐自是衰矣。
陛下议事造法,远取于三代,以汉唐之盛为不足道,而安肯袭已敝之法,重回既成之命?
臣等备数宪府,终未敢安也。
惟奄人柔媚,非深长计虑也。
左右便辟,以逆人君之嗜好,作为聪明,以投人君之耳目。
其初未尝无不可与,而其终未尝不致天下之乱。
传记所载非可诬也。
且陛下宫中所指令皆此属。
陛下既数假宠于宪,则其类莫不畏向而服从之,而其情日自侈大。
功益高,赏不可不进。
及其盛而抑之,则其中必不自满矣。
以柔媚之性日习于侈大,挟不自厌满之心,得所信向服从之类以事陛下于中,此不可不戒也。
臣等知陛下圣智神武,以犬马用,羁绁衔勒,必无狂逸奔踶之忧,而臣等区区诚如过计。
然反复思念,自古未有以兵寄奄人而不乱者。
夫天下之事,忽于其始,则其终也必有害。
陛下以一方事宜属之,后执以为例,则兵权必归焉。
陛下以薛昌朝于宪,人习以为常,则士大夫必见摧伤矣,此必然之效也,惟陛下深念之。
故臣等以谓鬼章之患小,用宪之患大。
功不成,其祸小;
有成,其祸大。
汉唐艺祖皆以兵定天下。
方其初,中国分析为八九,世方乏才,人不知学,而祖宗震起于搀抢扰攘之中,所以安宁者亦自多士而已,未闻此属有与焉。
今鬼章狗偷鼠盗,非可畏之与国也。
祖宗恩德庇覆之久,陛下作成人才之盛,非无可用之忠臣也。
陛下何重于宪,而忽忘天下之士,怠功臣之心,兆后世之患哉?
陛下神明渊奥,非群臣所能窥测,然臣等于此日夜念之至熟而无疑者也。
盖陛下谋于心,臣等谋于众人。
陛下欲权一时,臣等为万世计。
惟少屈意听纳,早赐指挥寝罢,以安物论。
〔贴黄〕臣等访闻熙河事宜,如渐次衰息。
诚如此,尤当早赐追还,切恐熙河,复与王中正邀功生事,幸如茂州之赏。
方事之多,惟冀国家务求宁谧,以惠天下。
臣等本欲固奏,然以谓此事所系稍大,得自圣断寝罢,尤允天下之议。
三劾李稷熙宁十年正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
臣累曾奏李稷为事乖谬,不可处之监司,乞停职事及治其父死不葬之罪,废弃终身,至今未蒙指挥施行。
近访闻河北西路提刑司体量到诣实事理,与臣所言并同,却奉圣旨劄与李稷知。
臣初得其说,固不以为信。
盖朝廷往时尝有两禁臣僚素抱才业,累历清近,时名朝望,人主所知。
偶为言者举劾,暴其罪状,而传闻未审,暧昧不明,虚实为疑,情或可恕,即有圣旨劄令本官知。
擢自冗僚,地轻资浅,非在两禁清近也。
所至官守曾无廉誉,非负时名朝望也。
本道按刑,已究见实状,非传闻不审也。
二十馀年不葬父,恶逆最著,非暧昧不明也。
今中外传报,已有上项指挥
何人斯,乃获幸免?
监司之职,表帅一方。
郡县观其政而轻重朝廷,信其言而赏罚官吏。
其任之也,既殊他职;
其责之也,宜异众人。
若受委非才,罪愆已著,尚加涵贷,实亏公论。
臣职忝风宪,以澄清为先。
所为,尤宜弹治。
朝廷或谓小官不足数,小事不足问,即异时臣僚间有所任,官资比为稍重,所犯罪恶校为可疑,则言事之臣虑朝廷复不听察,孰敢冒怨仇而论之者乎?
伏望检会臣前后劄子并奏状,特赐指挥,将早行责降,使臣私心无愧,获安职分。
论太庙行事宗室使相毋得避免疏熙宁十年正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宋会要辑稿》礼一之七(第一册第四一页)、《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
近制,太庙太祠,并差宗室使相以上摄太尉行事,所以重宗庙、尊祖考、亲皇族、训子孙也。
去冬腊享及期,中书方欲出敕,有宗室遽在告,既别差官。
翌日即奉朝请,亦有受誓戒后复辞疾者。
窃惟宗室亲贤,蒙九圣积累之烈,已极尊崇显宠矣,所宜春秋致力,以举典礼。
今乃以一日奉祠为惮,则是悖德弃本,莫甚于此。
岂非博士不喻以礼,有司不示以法之过欤?
臣谓宜申约束,自今宗室使相合赴太庙行事者,毋得临时以疾茍免,委宗正司举劾。
如谓宗室使相以上员数不多,祠事频数,即差节度使以上通摄。
乞早责降李稷熙宁十年正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
昨弹奏李稷河北转运判官任情不公及不葬父事,乞早责降。
乞罢朱初平官奏熙宁十年二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
荆湖南路转运副使朱初平,与判官赵杨帅兵,即杨光僭所居筑城寨,蛮人拒不听,杀伤官军,围初平等凡三数日乃得还,取轻外夷。
乞先罢初平监司委官体量虚妄生事,重行黜降。
乞罢张景温职事奏熙宁十年三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一
提举卖盐张景温擅增盐价,禁卖蚕盐,苛细害民。
乞罢景温职事,悉归之制置解盐司,及依旧赏格。
成都路榷茶之害疏熙宁十年九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四、《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六之三一(第六册第五四四七页)、《宋史翼》卷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
成都府路置场榷买诸州,尽以入官,最为公私之害。
初,李杞倡行敝法,夺民利未甚多,故为患稍浅。
及刘佐攘代其任,增息钱至倍,无他方术,惟割剥于下,而人不聊生矣。
大抵在蜀,则园户所苦,压其斤两支钱,侵其价直;
熙、秦州,则官价太高,而民间犯法不可禁止。
又搬运不逮,糜费步乘,堆积日久,风雨损烂,弃置道左,同于粪壤。
兼所至不通客旅,惟资无赖小民,结连群党,持仗私贩,亏失征税。
茶司认虚额,又侵盗相继,刑罚日滋,致数千里之害,可为深虑。
臣顷在京师传闻其事,既未详尽,安敢轻议!
今受命入,所至体问,乃知买为害甚钜。
有知彭州吕陶、知蜀州吴师孟等论奏可以参验。
往者、佐继陈苛法,即信用其言,曾不略加参考;
今议者条其刓蠹,悉皆明白,未即采听。
何勇于兴利而怯于除害乎?
臣愿敕有司速究榷茶之弊,俯徇众论,宽西南之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