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令有司考求庙室之制丧祭之仪奏 宋 · 周常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二
国家庙室之制犹有未备,士大夫丧祭之仪犹有未明,愿令近臣诸儒与有司考求得失。
乞将宣仁皇后寝中金珠收贮景灵殿寝中奏 宋 · 周常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宋史》卷三五六《周常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五
伏见厚裕以上诸陵寝中器物,止以纯银镀金,而衣裳服用又无珠玉之饰。盖是先帝时常有训诫,务在质素。惟裕陵洎宣仁圣烈皇后寝中所藏珠玉服用,纯金宝器尚多。欲收其器服纳诸景灵殿寝中,以遵先帝遗诫。
乞春试增知举官参详官奏 宋 · 周常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七、《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九之二○(第五册第四五七二页)
将来春试,更增知举官一员,参详官二员,使之分力考校。
乞修定上公摄事仪制奏(建中靖国元年八月十八日) 宋 · 周常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二七、《宋会要辑稿》礼三之二七(第一册第四五三页)
亲祠南郊岁,其夏至日祭皇地祇,元丰四年四月十三日,奉诏修定上公摄事仪。今来亲祀北郊之岁,冬至祠昊天上帝,即未有上公摄事指挥,兼遇明堂、祫飨、籍田等大礼,不及亲祠天地,并合以上公摄事。
元祐法度不可偏弃奏 宋 · 周常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二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
自古求治之主,未尝不以尚志为先。然溺于富贵逸乐,蔽于谄谀顺适,则志随以丧,不可不戒。元祐法度互有得失,人才各有所长,不可偏弃。
炎暾可畏之候暂停进对不可著为定令奏 宋 · 周常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二七、《宋史》卷三五六《周常传》
本朝记注,类多兼谏员,故凡言动,得以所闻见论可否。神宗皇帝时,修注官虽不兼谏职,亦许以史事于崇政、延和殿直前陈述。陛下于炎暾可畏之候,暂停进对,亦人情之常。若著为定令,则必记于日录,传之史笔,使后人观之,将以为倦于听纳,而忘先帝之美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