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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庾南宋
乞严赐督责依限起发上供钱物奏建炎四年九月六日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
崇宁立法,诸路违欠上供钱物,官冲替,而吏配千里,务要应期办集。
大观间户部奏请以为法禁太重,将官员冲替改作差替,人吏决配改作勒停,期于必行,不为虚文。
继承指挥,却依旧法。
日来朝廷不欲深罪,监司、州郡公然违戾,深虑有误国计。
伏望严赐督责监司、州郡当职官将今年上供钱物须管依限起发赴行在,应助支用。
如有违欠,并乞依大观间申请断罪。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五之三二(第六册第五四二四页)。又见同书食货六四之四六(第七册第六一二二页)。
绍兴元年两浙䌷绢本色乞一半依例折纳价钱奏绍兴元年正月二十日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八之一三(第六册第五四七三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一
乞将绍兴元年两浙合发夏税、和买䌷绢,除减免并进奉外,䌷绢本色共一百六万四千五十匹,并一半依例折纳价钱,每匹两贯文足。
仍令逐州将合折数于第五等人户全折,馀钱均于第四等人户内折纳,庶宽下户。
大礼赏赐钱物乞令限期起发奏绍兴元年二月十三日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
大礼赏赐金银钱帛等,乞转委诸路交通并本路转运使副同共计置,并限今年七月起发到行在。
送纳限满,具逐州军已纳到钱物从户部比较,最多去处官吏乞行推恩,远慢数少乞行黜责。
按:《宋会要辑稿》礼二五之一八。第二册第九六三页
乞住罢食茶小引等奏绍兴元年二月十七日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二之二三(第六册第五三六九页)
提辖任点申:「建炎三年九月承朝旨别印造一等食茶小引,每引五贯文,许贩六十斤,不得出本州界货卖」。
窃详茶货自今通行去处,并系产路分,依法自有短引兴贩。
其食茶小引不唯比短引增添斤重,暗亏引钱,兼既不出州界,即无经历官司检察,往来影贩之弊,实害茶法。
欲乞今后住罢食茶小引,其已卖过引,令提举司指挥州县严切检举,依限缴纳入官毁抹。
又,任点言:「客贩,依法至住卖处经所在州县验引讫,官为批凿,方许出卖,候卖尽,其引随处缴纳毁抹。
近来卖尽者多是不将文引赴官缴纳,官司苟简,更不拘收,致影带私茶,为害不细」。
今乞客人日后贩,至住卖处州县验引批凿讫,仍置籍批上客名、文引、斜例、字号、数,候卖尽,缴引到官,限一日销籍。
若验引讫不抄籍,及缴引不依限勾销,并依缴引违限条科罪,庶以关防革去私贩之弊。
乞捉获私盐等拨充支发封桩盐钱劄子绍兴元年三月二十日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六之一(第六册第五二三四页)
今相度,欲乞今后应捉获私盐及拘收到没官旧盐等,并拨充支发封桩盐钱,馀并依见行条法。
乞诸路所收无额经制钱物每季只作一帐供申奏绍兴元年四月四日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
勘会诸路州军所收无额钱物,昨窠名繁多,州郡得以侵欺,并令提刑司具帐催督起发,以革侵用。
近缘军兴,诸路供申帐状多不依限,继承指挥添酒钱五项,依旧作经制钱拘收,亦系无额名色相同,从来帐限不一,作两色供报,州县得以侵欺。
今欲乞将诸路所收无额经制钱物,每季只作一帐供申,并限次季孟二十五日以前具帐及起发数足。
馀并依见行条法施行。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五之三○(第六册第五四二三页)。又见同书食货三五之二○(第六册第五四一八页)、六四之六四(第七册第六一三一页)、六四之八六(第七册第六一四二页)。
乞逐路合起发粮米再以二分粜卖奏绍兴元年四月十三日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
江南东西路合起发行在额斛,系以去年秋税计置起发,已承十一月四日朝旨,将二分折起价钱外,馀八分起发本色粮米。
缘所起数多,即日道路未甚通快,深虑艰于一并般运,又民间现阙粮斛。
今欲将逐路合起发米,将二分依市价粜卖,将卖到钱计置金银起发,馀六分本色依旧。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四之四六(第七册第六一二二页)。又见同书食货三五之三二(第六册第五四二四页)。
令州县出给茶客印历奏绍兴元年五月十七日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二之二四(第六册第五三六九页)
茶客买到文引,在法令先于合同场勘验请买笼篰,就往山场园户处买,装盛入城,赴合同场秤制封印批发。
今冒法规利之徒,买到入城,多不往合同场秤制,便径赴茶磨户牙人之家贱价货卖,再执文引出城买
往来影贩,从来关防未尽。
欲乞今后令州县出给印历,责付监门官吏,遇客人买到入城,即验引抄上,即时具客名、料例、字号、茶笼篰斤重数目,关报合同场照会秤发,及令主管事官每十日一次参照检察。
所贵关防周尽,杜绝私贩之弊。
命官监广南盐场年终推赏事奏绍兴元年七月二十六日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六之二(第六册第五二三四页)
提举广南茶盐李承迈劄子,申请命官监广南盐场,年终比较增及分数,赏格已申乞比附两浙推赏外,所有满全年自依宣和元年四月二十三日指挥,听以主管月日对比减半推赏;
其不满半年者,亦乞依政和七年五月二十日淮南所得指挥,更不比较。
乞令两浙路限当日缴申支抹讫盐钞奏绍兴元年十月十九日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六之三(第六册五二三五页)
乞今后两浙路盐场将支抹讫盐钞,限当日缴申主管司,本司类聚,候押号簿官到彼,即时交付押回。
乞添差行在漕臣一员奏绍兴元年十一月十五日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九之三七(第六册第五六五二页)
行在用度钱粮,指拟两浙转运司认定应办,除曾纡徐康国分定东、西路钱物,自合遍诣督责拘催外,缘行在别未有漕司官应副。
乞添差漕臣一员,专一随行在应办钱粮,其给人吏等,并与随所至路分则例差破。
相度兵马屯泊去处奏绍兴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宋会要辑稿》兵五之一七(第七册第六八四八页)
得旨:「大金国已约和议,相度将已差往泗州解元、杜琳人马且在盱眙下寨,量差官兵泗州屯戍,不得侵犯伪齐地分,其馀人马仰孟庾韩世忠同相度屯泊去处闻奏」。
今欲差路分都监刘纲带领本头项并宣抚司贻差共五百人于泗州屯泊外,将解元、杜琳两军人马移于扬州驻劄。
宣抚司并自馀人马,并于镇江府安泊,庶得夹江对岸,易为照应。
措置财用乞以总制司为名奏绍兴五年闰二月二十五日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六、八七、《续资治通鉴》卷一一五
准敕差提领措置财用,乞以总制司为名,令礼部下文思院铸印一面,以「总制司印」四字为文。
行移取索文字,并乞依三省体式。
应本司措置事务,依例进呈得旨,并关申尚书省
总制司乞专一检察内外官司应干钱物隐漏失陷侵欺违欠之类,并从本司一面拟定取旨行下,仍申尚书省
其利害明白、事体稍重,令从宜更改。
应内外主管财计官吏遇有员阙及不堪倚仗之人,并乞依圣训与宰执商议施行。
行在并诸路州军及内外诸军合用钱物粮斛等,从来系户部漕司应副,自合依旧。
按:《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二之二(第三册第二六六三页)。又见同书食货三五之二一(第六册第五四一八页)、食货六四之八八(第七册第六一四三页)。
检察内外官司钱物事奏绍兴五年三月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七
检察内外官司钱物,并从总制司一面拟定,取旨行下,仍申尚书省
其利害明白,事体稍重,合从宜更改,并内外主管财计官吏遇有缺及不堪倚仗之人,并依今来所得圣训,与宰执商议施行。
都督府总领军事钱粮奏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舆地纪胜》卷一七
应统兵大小将帅,并听节制。
自今军期及钱粮事,并先申督府,毋得妄有申明,庶几号令齐一。
霹雳岩题名绍兴二年正月 南宋 · 孟庾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闽中金石略》卷六
参知政事孟庾宣抚闽部、按视城守回,邀嗣濮王仲湜资政殿大学士李纲龙图阁直学士许份显谟阁待制王仲薿监察御史福建抚谕胡世将集英殿修撰、知福州程迈,前右正言邓肃参议官尚书屯田员外郎李易,机宜、朝散郎胡纺干办公事、直秘阁马咸承议郎郑士彦,会于乌石山之长乐台瑞云庵。
绍兴壬子正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