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定当直兵士额奏(宝元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北宋 · 季淑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四、《宋会要辑稿》职官五四之四(第四册第三五七九页)
管勾官等当直兵士各无定数。检会条制,宫观副使当直十二人,判官、都监各十人,承受管勾使臣并比类减定人数。此时本观有清卫兵士二百人,故定此额。后经减省,今只杂役兵士一百人。管勾官所占两番,有过元数者。伏缘观宇地远,参杂民居。近岁北门外营屋延火,去墙至近。修葺扫除,全无人使。除当直外,防守少人,甚非先朝崇奉之意。忝在官守,欲乞特降敕命,别定勾当官十二人,同勾当官十人,承受及真仪官四人,严切遵守,不令别有废阙。无得更分番次,虚占数外役使,并擅抽地分,他处指使。委本观觉察闻奏,依律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