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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惠直北宋
乞敕郡县严恭祀事奏宣和二年五月 北宋 · 宋惠直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一八、《宋会要辑稿》礼一四之七一(第一册第六二二页)
恭以国家夤奉天地社稷百神之祀,凡在有司,罔不祗肃。
而外之郡县,吏或不虔。
岁时祠祭,长吏所当率先奉行,往往临时托故避免。
或诣祀所而以他官奠拜,或祀所致斋而擅便归回廨宇,或祭服士服辄已置而不用,以至牺牲、器币、笾豆、酒醴,类不蠲洁。
祀典所载,殆成虚文,甚非所以钦明神而承上意。
欲望朝廷申敕有司,严恭祀事,委自监司按察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