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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苞南宋
叶枢密绍兴三十一年五月 南宋 · 宋苞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二二、《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三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
某闻汉文帝承积累之休,中外帖帖无事,而洛阳贾谊犹有痛哭流涕长太息之书,所以达文帝者,河南吴公先之也。
今日虏人移都中原,意在叛盟,东南二百州生灵之命,垂于旦暮,祖宗二百年社稷之危,犹以一缕系千钧之重,此何止为痛哭流涕长太息也耶!
某蒙被教育几二十年,于此忧国之计,反不如洛阳一书,固无以自容于天地閒。
阁下居本兵之地,国之安危所系,今天下岂无策士可以赞庙谟者,而阁下达士之心独让河南一吴公乎?
某窃闻虏人窥伺东南之意三十年矣,往者倾国来寇,其志非止于利吾岁币也。
及柘皋之战,诸将以死斗,顺昌之围,刘锜以死守,彼之精兵锐卒,死者十有九,其约我以和者,计诚出于不得已也。
朝廷失此一机,不知乘势灭贼,以图恢复之计,而乃追还诸将,甘心议和。
一时执政大臣,偷合茍容为甚,至其说稍有异己者,排摈诛戮,无所不至。
诺以岁币,而轻与之和,固已堕虏人计中矣。
和议始定,闻彼之主谋者举酒相庆曰:「吾势未张,战未必胜,姑与之和,而坐得重赂,且可使之自困,吾计今得矣。
款以二十年后,东南诸将非老则死,西北兵马销铄亦尽,至彼用浙兵、骑广马,则吾徐起而求所大欲未晚也」。
以此知虏人今日之举,固已酝造于二十年之前矣。
朝廷不悟此意,岁损东南数百万以益之,谓虏人真与我和也。
父兄之雠,遂日置而不问,军旅之议,不至于庙堂者凡几年矣。
彼国日富,吾国日贫,彼备日张,吾备日弛,吾之强弱,彼诚有以料我矣。
前日去上京二千里,而移居中京
今又去中京二千里,而居我旧京。
夫虏人岂轻远巢穴而安居中土者哉?
盖其三十年窥伺东南之意,而其形已见于此矣。
朝廷尚且未悟和议之果不足恃,去岁侍从馆阁之臣论及虏情者,随以斥逐,而防守之计,漫不经虑,是又信虏人真为巡幸,而无败盟之意也。
谋国如此,不已疏乎!
今闻使者在廷,口传虏意,欲需我汉东、江北之地,及邀我二三用事之臣俾来议事,此其意又岂在于其地与其人哉!
挟难塞之情以启衅我也。
地不可割,人不可遣,则彼长驱而来耳。
借使今日割某地,遣某人,可以解彼三十年包藏之谋,可以全吾二百年生灵之命,在朝廷亦不足甚惜。
汉东、江北之地既割矣,他日又需我之吴蜀,二三用事之臣既遣矣,他日又邀我之亲王,朝廷能继之乎?
否则能保虏人之不来乎?
又闻其使者初见之日,殿廷閒已杀其礼,止令驿中赐宴,则是朝廷虽尽从今日之请,而此事已忤其使者之意,亦足以衅矣。
况今日之请,决不可从,而可以衅者,非止一事也。
衅端已萌,势不可掩,和议已叛,势不再合,朝廷何不赫然震怒,以逆折锐锋乎!
为今之计,不若诛其正使一人,尸诸通衢,以声其叛盟之罪。
此不惟可以挫彼之强,且可以激吾之弱。
乃释其副使一人,使归告其主曰:「吾与汝约和以来,吾攻苦食淡,倾内帑之储以赂汝者,三十年矣,吾于汝无负矣。
汝贪婪无厌,求我不已,汝意不在得地,将衅我也。
汝欲战,吾率三军之士以与汝周旋。
若无厌之求,吾不能听」。
亦使之知东南有人而示吾之不弱也。
然后下责躬之诏,以播告中外曰:「金虏板荡我中原,堕毁我宗庙,屈辱我两宫,发掘我陵寝,屠戮我生灵,吾与虏不共戴天之雠。
然吾包羞忍辱,三十年閒,卑辞厚赂以餍犬羊之欲者,吾非惮于用兵而忘此雠也,上则以期两宫之复,下惧其残吾西北之民耳。
今两宫北狩而不复,四海之所痛愤,而虏人又据我旧都,毒我赤子,需我淮、汉要领之地,邀我左右腹心之臣,使我西北之民日不聊生,东南之民未知死所。
天怨人怒,至此极矣!
吾誓与天下上报父兄之雠,下雪生民之耻。
凡前日中外之臣,误我以和议者,无问存没,悉正典刑」。
于是斲秦桧之棺而戮其尸,贬窜其子孙,而籍其资产以助军,以正其首唱和议、欺君误国之罪。
岳飞之爵邑,而录用其子孙,以谢三军之士,以激忠义之气。
诏下之日,使东南之民闻之,莫不怒发冲冠,西北之民闻之,莫不感激流涕,如此则师出之日,吾之民将见人自为战,彼之民必有倒戈者矣。
愿朝廷决意行之无疑。
自今日以往,由宰执而下以及台谏、侍从之臣,则当日造于便朝;
郎、曹而下以及百职事之臣,则当日会于都堂
凡防守江淮之策,图取中原之计,朝夕相与讨论,次第而施行之。
规模筹画,必定于浃旬之间,以解东南倒垂之急,以慰西北来苏之望,则天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