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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朴南宋
府学承置柴荡记绍熙四年九月 南宋 · 尚朴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六四、《至元嘉禾志》卷一六、光绪《嘉兴府志》卷八
麟瑞乡柴荡,秀学之旧物也。
淳熙四载,显谟吕公典是邦,给佃于学,以助都养,计五百馀亩,隶嘉兴
或樵或租,所得尚薄。
越五六年,地力日盛,根苗滋益繁,延袤数里,葱茜弥望,为芦而当钱之百者万束,而薪刍不与焉。
彊有力者实租之,不得而擅也。
收缗钱百有二十,除三之一以输赋。
去岁有旨粥官产,前守都大赵公以廪粟不继,将在学所有举籍以戒令佐,毋得估,用是晏如,无复经念。
无何,狡谋发于不虞,济以黠胥舞权巧为伺郤。
贰车摄事,官估亩钱七百,贪民挟多资志于必得,增亩钱三千三百一十有一。
今春朱轓易镇,方应酬纷杂,乃变租为佃,挠法豪敚,若士子、若走隶,无一知者。
其诡閟如此。
逮索逋,始言雠为己业,即以其事列于郡,于外台
都运直阁郎中王公、提举秘承黄公,咸察其非,传檄持至太守郎中麋公,徐为正之。
会两年,节费剔蠹,粮用差有馀积,规欲葺斋庑,补罅漏,至是辍以偿直,为钱五十万,提举颁公帑二十万来助。
仓使闵学校艰匮,谓非足用外,有此宽剩,州郡合体朝廷优恤意,既一时失行,不可与齐民争攘,比今以官物归官养士,止令用元估贾,而过纳之数不复请。
寻召租,视昔增三倍有奇,岁如是,利原无穷矣。
初,荡之失也,或劝之以为不必复,或沮之以为不可复,或哂之以为不能复,睥睨其胜负者相半。
予谓职有常守,不为物徇;
仕而行义,不为势屈。
茍见善不明,用心不刚,切切然私虑却顾,次且怵缩为后日潜身避祸地,不惟有负于所学,其有负于设官之意多矣。
吾知守吾职、行吾义,它渠皇恤虖?
竟复之。
虽然,荡则吾荡也,固与学俱存,毋患再失,而租入丰约,则视人为高下,亦惟后之君子加意焉耳。
姑志始末,用垂不朽。
绍熙四年九月丁卯日从事郎、充州学教授尚朴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