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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材
太皇太后 宋 · 尹材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一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八
虢州司户参军、充耀州州学教授尹材,谨昧死再拜,上疏太皇太后陛下。
臣伏睹比年以来阴阳不和,灾异数见,五谷薄登,民愈愁困,盖由陛下未达天意,故灾异数出,休祥未应者。
臣以此见天意属于陛下者,至深至厚,非疏贱小臣所能测也。
陛下因循谦抑,未能仰副天意,故皇天震怒,再三示谴,又徒使所爱赤子横罹冻馁,以警陛下。
岂天意之所欲哉?
不得已也,陛下可不惧乎!
贱臣愚暗,不足以知天意,试为陛下明其始末,则知天意亦不远于人情也。
仁宗皇帝享国四十二年仁德可谓厚矣,然不与之子者,臣以此见天之眷佑皇家,有无穷之意,欲使陛下圣子神孙,继继承承,永为神主,以保天下于亿万年,犹未厌也。
苟无此意,仁宗皇帝之德,虽百斯男,未为过也;
然卒不与子者,亦可知矣。
天意在主长君,长君则自外入继大统,欲使吾君知外之事,庶能爱养元元,怀保小民,如商之三宗,以绍汤德,此天意也。
若降皇嗣,则必生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耳目之玩足以移人。
苟非天生神灵,幼而岐嶷,未有不从其习者也。
苟从其习,比之长君,岂可同日道哉!
臣于此见天于国家有无穷之意,故复乃眷在于陛下也。
先帝一旦宫车晏驾,皇帝幼冲嗣位,万机之繁,未能独决,则政将谁出?
故在陛下,此天意也。
天意岂不以陛下生于勋德之族,长于外宫,稼穑艰难尽闻之矣,民间疾苦备知之矣,必能仰副天意,以富天下之民,故选择而在陛下,此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
然则天岂私于陛下之圣,可以托其所爱也。
然则天之托于陛下者,岂轻乎?
如臣之愚,辄不自量,愿佐下风,若俟大臣举荐,则臣之狂言,几不得闻于左右之听矣。
臣愿陛下与皇帝发政于廷,日收民望,只劳陛下德音数句,不出两旬,泽可加于四海矣。
臣之言岂小补哉?
臣,河南府衣冠之后也,犬马之齿,六十有六。
熙宁三年,蒙先帝以遗逸召试,臣以疾不行。
元祐元年守臣孙固又以遗逸举臣,蒙陛下特旨,授臣虢州司户参军
次年,又蒙陛下除臣耀州州学教授
臣蒙陛下之恩,不为浅矣,亦欲未填沟壑之前,少报万分于陛下。
非自荐,陛下无由知臣之能,故臣不忍默默自弃于圣代也。
臣是以不避诛夷,上书自荐,伏望太皇太后陛下特出睿断,召臣暂至阙庭面陈,须至申上者。
尹次山墓志铭熙宁八年闰四月 宋 · 尹材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一四
君讳林,字次山,予世父源之元子,大父仲宣之长孙,曾大父文化之冢嗣也。
承世嫡长,于属为尊。
少入郡庠,修进士业。
年二十九,由仲父洙荫补郊社斋郎
丁父忧,服除,调果州司法参军
常岁,旁郡输送税米,吏袭故迹,缘为奸利,道路停壅,远近病之。
君掌州庾,摘奸佑良,赋入如流,贪获歛手,欢声载道。
又主吏役,虽高赀之户,久为郡校,所著功劳,积微盈百。
君削旧格,黜次赏,乡户衙校,一役而致破产者,虽不及百,君请以上赏酬之。
郡事凡经君之所评,无不协众之欲,于是上下交誉,惟恐君去。
会复泸州合江之簿,监司首以君塞召。
令素武臣,赋讼始由君决,令不以为嫌,而相得愈欢。
民有鲜氏者,占田数万亩,子孱弱,为族亲侵夺几半,积四十年,守令不能直其枉。
君遍询耆艾,参阅疆剂,尽得奸状,侵者辞服。
代还,例迁权同州观察推官,举籴边粟,数应赏格,就转大理寺丞、知鄜州洛交县事。
郡有官舍,僦民取息,年深籍亡,舍失所在。
常谋中产之民,代输其息,岁破八家,在洛交者居二。
君以舍隐豪民,弗越一城之内,不宜反累乡氓,请以虚息遍均豪舍。
监司韪之,遂下其议状,颁行陕右。
君又以民之为盗,虽由不足,不足之弊,良由赌博不胜,宜革科禁,许之反告,与除其罪,而倍给其赏,则人自畏,不敢赌博矣。
君独行之,一邑遂无盗贼。
又戒庐伍纠民之不孝悌者,俾其父兄面疏过恶,重加笞罚。
俟其悔过,父兄为请,至于叩头,方释其苦,而俾伍长弥加督察,其后多为良善。
其馀闻风畏罪而修者,不可胜数。
邑治郡城,道直乌延之塞,有急置卒数百人,素隶县治,岁时赐与,罕及其家。
君始使均及父母妻子,官为印记,大小有籍。
禁民不得贷质,间或阅视,有不如令者,直取于民,而抵卒于罪。
又贮月廪,敕主者计口日给。
既绝赌博,行之数月,向时饥卒,身有完衣,室有馀食,人人自爱,惟恐犯令,老幼欢呼,恃君如母。
常曰:「使我治军,多多亦若是矣。
不幸治止一邑,良可悲已」!
举监凤翔府斜谷造舡务、通判泾州,未行,丁母忧
服阕,再举签书雄武军节度判官事。
勤于吏职,处事不苟,历佐五帅,咸见倚仗。
尝摄成守,同谷处道,吏诬以赃,令负冤积愤,死在旦夕。
君莅事二日,疑其有奸,自入郡狱,一讯得情,破械出之。
其后一劾数狱,令卒自辨。
三司举监在京榷货务,前后应选者多基大用,众所希求,君辄辞之,此可见其志矣。
君刚肠嫉恶,出自天性,乐受人之善言,而能忖择从之。
遇事敢为,有由也之果。
上交下接,洞然无隐,僚友伤谗者,必横身以辩之;
有急难者,必倾财以济之。
闻人之善,喜如己出;
见人之过,必形于色,而退无后言。
故与之游者,士无贤不肖,皆尽其诚。
大理寺丞,四迁尚书虞部员外郎
会赏前岁军兴不乏人之劳,得旨许易近郡,未获所请。
熙宁八年三月丙午,以疾卒于家,享年五十有九。
娶刘氏,追封万年县君
再娶陈氏,封福昌县君
生子二人:长炜,今始七岁;
次焞,五岁。
累赠先君太常少卿,母何氏封寿昌县太君
即以其年闺月庚申,启刘夫人之墓,合葬君于先茔之次。
君之世系爵里,已载于先公之志,故今不书。
然君之美德懿行,著于僚友,遗爱善政,播在民口,无毫发增捐,为君轻重。
会葬日,迫不及乞文于当世名公大笔,以志其圹,于是从父弟材,泣而为之铭曰:
博于学,不能施之于政;
达于政,不能专对四方。
虽在孔门,兼之者盖寡。
如兄之才,通政之经,见于行事,十才一申。
谁谓百里,讼亦可弭,推而广之,曷其有已!
无愧溢辞,予忝直书。
更千万年,犹视此铭。
呜呼哀哉,尚未足以慰吾亡兄之魂!
按:光绪《宜阳县志》卷一六,光绪七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