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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著北宋
敕赐相州林虑县净居禅院额记治平四年 北宋 · 张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
禅院创于唐,旧名泽阳。
嘉祐癸卯,朝廷欲新天下寺之无额者,会仁宗宾天。
今上治平甲辰五月二十日,特赐其额曰净居院。
又二年,主僧智选丐文,以记其盛。
余澶人,寓居此邑(云云。)治平四年十月十九日,乡贡进士张著记;
院主赐紫智选立石;
沙门永清寿年八十有三、僧夏五十有九,奉命书。
按:民国林县志》卷一四,民国二十一年石印本。
灵宝经堂记 北宋 · 张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古今图书集成》神异典卷二七七
灵宝经堂者,海虞陈君彦昭尊经之所也。
初,里人月诵是经,往往即所居第,君不堪隘亵,尝欲特为其所。
既而得巨龟筒于是地,会岁甲辰春三月三日,属玄武降神,遂刻木为像。
明年丙午,构屋四楹,缭以周垣,中崇像设,而函《灵宝经》寘于几格,因以名堂,而请记之。
予闻老氏之有经,自周柱下史聃《道德》五千言,而后《大洞王经》等凡三十六部,出汉、魏间,独《灵宝经》始托于龟台金母,次得于会稽山中。
真人所受,前后四传,而成帙焉。
有灵文洞章,空歌秘咒,灵书符篆。
曰《灵宝》者,道德之字也。
盖道在天地间,立造化,行鬼神,小无不在,大无不周,近不可测,远不可量,神之又神,玄之又玄,天下之至灵也。
得是道于心,则虚明洞莹,静具方寸,实足以烛万象,如龙之有珠,如天地之有日月,世之奇珍异物,莫之能比,天下之至宝也。
抑是宝也,元始非独有,人非独无;
元始非不传,人非不能受。
惟宝得其所宝,则道为吾心之灵;
宝失其所宝,则心为凡物役。
彼谓非宝而不求,求之而不力者,元始得不为之悯乎!
彦昭保是,既为之堂,日集同志相与诵之,且兢兢修谨,尊事玄武,累获异感休祥,则庶几得其所宝,而神亦加祐之矣,岂徒堂以名而已哉!
为其后者,又可不承彦昭之心,保之于永久哉!
为之颂曰:
东北有天,名曰始青。
道言天中,天尊说经。
天魔大神,飙车云軿。
无鞅之众,缤纷来听。
天尊告言,是宝之灵。
昧之者暗,见之者明。
无极太极,变化流行。
人能宝之。
逍遥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