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诏州县及时广籴奏(绍兴二十四年九月四日) 南宋 · 曹绂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七
常平之法,肇自前古。迨及圣朝,嘉惠元元,其出纳之方尤切注义仓。米贱则敛之于官,贵则散之于民,使农末皆利,而国用益裕,是尧汤先具之备也。今者时和政协,岁已告丰,视向日新陈未接之际,其价益平。然能因天之所与以利于下,实甚盛之举也。欲望明诏有司,俾令州县及时广籴,使仓廪充实,异时用以赈贷,则下民永无乏食之患。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三之二五(第六册第五七三二页)。又见同书食货六二之三一(第七册第五九六四页)。
乞止绝妄印非僻之书奏(绍兴二十五年七月) 南宋 · 曹绂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九
建州郡或军乡镇民间,或以非僻之书妄行开印,乞委州县检察止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