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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祐北宋
奉诏体量京西灾伤奏宣和元年四月 北宋 · 李祐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九之一七(第六册第五五七九页)
尚书右丞范致虚奏:京西灾伤州县并不依灾伤检放,勒民户依旧纳税,致民力愈困,罪在州县。
欲望并给义仓物斛赈济。
奉诏令臣星夜前去体量诣实,常平官孙延寿先次勒停,馀监司守臣一一并具名奏;
应一路义仓可并特通融支拨赈济;
应灾伤流移地分,并令依法放免租税。
体量得逐州人户,因去秋霖雨薄收,人民阙食,汝州诸县艰于赈济,致有流移饥殍。
邓州县已依法检放税租外,赈济管下诸县饥殍流民,共三万八千馀人。
均、房州诸县放税不尽,致自冬及以来,往往聚为盗贼。
发运粮斛事奏建炎元年八月 北宋 · 李祐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
路应副朝廷大计,发运司最为浩瀚。
近年岁额未尝数足,盖缘管押使臣多是干请差委,不曾选择能干之人;
又沿河居民盗买官米,官司并不觉察,致每运少欠不下数千硕,甚者至沉溺舟船。
欲下发运司选择有行止、无过犯能管押使臣,如每运无少欠及欠数多,及沿流官司能为觉察盗卖及不觉察去处,重行赏罚,以为劝沮,及令本司官不住往来催促。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七之一二(第六册第五六一八页)。又见同书食货四三之一四(第六册第五五七九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