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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绰南宋
会要所合行事件奏乾道四年十二月 南宋 · 李绰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九三、《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三二(第三册第二七七○页)
尚书省劄子,就差编修国朝会要都大提举诸司,今有合申请事件、行移文字,乞以「编修国朝会要都大提举诸司」为名;
合用印记,乞就用见领国史院都大提举诸司印记行使。
已降指挥,就委国史日历所提举承受诸司官外,所有逐处人吏、诸色人等,并乞就差见管人吏等相兼祗应。
将来开局,每月提举官并本所官属过局及遇节序茶酒等,欲乞并依国史日历所提举诸司前后已得指挥体例施行。
天水县三清阁 南宋 · 李绰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九三
天水,国郡也,山环合而集,水交流而清,风淳俗厚,自凉抵秦,凡邑无出其右者。
秀气所钟,在西北一山,胜状为邑之最。
出邑北右折百馀步,据山之趾曰灵仙观,耆老传云:太上老子化胡西返而留于此。
因以名焉。
观殿宇简古,土木不甚宏丽,以仙迹所在而邑人斋祓祈祷,惟是乎归,常以不加葺为愧。
然通道邻壤,更戎马躏践,虽欲经理,非特不暇,而力且不给。
仰惟寿皇御极,继志述事,遵高宗皇帝之训,讲修信好,而幸南北之民干戈不试比三十年,俗阜人安,道德之心亹亹加劝。
一旦聚而言曰:「释与老久矣并立于世,自象教兴,浮屠氏有所营缮,谈笑顷,在处金碧,炳耀耳目。
惟道家者本夫去羡寡欲,贵口务啬,居处不以为陋而安焉,欲振起若浮屠氏,吾属盍共成之」?
遂与徒会财募工,设三清圣像。
天颜杳邈,固未易形容仿佛,巍乎焕乎,盛矣不可及矣。
像既备矣,馆御不严肃,惧不足以称,乃议建阁焉。
谋其费,费侈;
计其役,役广。
费与役仰于众,川委云至,何用弗给?
若侈且广,非能者宰财齐工,则纷纷无端绪,而不继其事矣。
众上其状于县县令广汉张公,孝友慈祥君子也,从而弗疑,俾邑之人相差等助资役,而令吕宜、程显、米存躬掌其事。
退谓曰:「区处今有序矣,当尅期以落之」。
时淳熙十五年十月也。
木章竹材,资自山林,范金合土,舍从陶冶。
斧斤畚锸之工,各尽其技,无敢少缓。
明年四月,张公被帅檄去,代其任者孙公口默,长于政事,知风土所宜,胸中泾渭自分。
凡蒐情饰貌,至者清浊立判。
故政未踰时,人人畏爱,不敢违公令。
宜等自公来,役事未敢辄动。
居无何,或有以昭会庙腐陋告者,公款谒祠下,率僚属仍其旧而加新之,知公意所向。
前此之役,此而复作,谨如初以图厥终。
黄冠之流,悉劝赞相,公亦常临视之,百须不劳而具。
告成于其年之九月,为屋上下十有二楹,棼橑布翼,栋桴高骧,魁杰崇大,萃然孤起于城隅之上。
往来者去门庭之远,以帝所在焉,悚然起敬心;
登降者虽步武之间,谓天实临之,终亦无惰相。
夫清洁之教,由斯而益炽矣。
既而命绰为之记。
绰窃维凡兴作贵乎上有益于国,中不损于民,下不私于己,有一于此尚可书,况兼有之乎?
今夫总山川之盛为真圣所居,费且万计而秋毫无所利,是不私于己也;
合邑之人力,揭琳宫之冠,期年毕事而人不告劳,是不损于民也;
笙镛递奏,钟鼓迭作,嘹喨于烟霞之表,官吏岁时薰修于此,以仰祝圣天子千万年无疆之寿,是有益于国也。
三美俱焉,不得不书。
按:《陇右金石录》卷四,石刻史料新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