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铸钱事奏(绍兴二十八年九月) 南宋 · 李耆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七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
自经界之后,税重田轻,终岁所入且不足以供两税,今又配州县买铜,民力愈困矣。况江西州县多用私钱,旧钱百重十一两,新钱百重五两有奇。若毁旧钱千,以铅锡杂之,则可铸二千五百,是以赣、吉等州比屋私铸。一路且以万户言之,户日销千钱,是日毁万缗也。民既销钱而盗铸,官又抑民毁钱而更铸,得不偿失,徒弊百姓,费邦财。愿诏诸监钱姑仍旧,岁计坑冶所入铜锡兴铸,诸路委提刑兼主其事,户部岁终课其殿最,则事省而民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