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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降北宋 1049 — ?
梁子中墓志铭 北宋 · 李降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二六、嘉庆《四川通志》卷四四、道光《永川志》卷七、民国《华阳县志》卷三○、《宋代蜀文辑存》卷四○
吾友子中与降居同乡,年同甲。
尝摄昌元幕,而子中永川,有联事之旧,且为姻家。
子中归休八年,归自浦,来昌州,欢甚,每置酒宴聚,谈笑赓和,如是者十年。
子中忽感疫,其病在手足,而精神健,数以诗见贻,语益遒丽。
子中,虽病而中有不可遏,慷慨如平昔。
复病作而逝,余窃悲之。
葬有日,诸孤以其婿从事阆州兵曹刘翊之抱状来求铭,义可辞乎?
子中姓梁氏
伯益后,是为嬴赵,与秦同祖,别封于梁。
唐有叔达者,从僖宗西行,使家于蜀。
曾祖信,隐德不仕。
祖义,赠银青光禄大夫检校
祖妣赠硕人,缺赠宣奉大夫,妣李赠硕人
宣奉公早逝,公孤立。
自少颖悟,初学诗有惊人句,兄奇之。
稍长能属文,冠自力,焚膏继晷,数年业成。
太学元丰初诏用经术取士,公以《易》学登进士第,调遂宁小溪
令多过忤,公辄规正,及解,令德之。
民有诉其长子为盗所缢,公察其奸,呼其母曰:「二子皆汝出乎」?
曰:「长子前母出也」。
公曰:「盗何以择长杀之」?
其母色沮辞穷,公疑而问,果其母诱杀之。
其明察类如此。
昌州永川县,其时邑人未知学,公为辟黉馆,延他郡文学之士为之师,邑人感其德。
再知渠州邻山县,俗很健讼,公谆谆谕之,始变为礼义之俗。
于是诸台列款上陈,知嘉州洪雅县。
滨江多水患,公为相视,筑堤防数百丈,邑民号为梁公堤,至今赖之。
磨勘,转奉议郎
部使者公治,报最于朝。
京师,道经西洛枢密蔡公重其经学,欲留之,公不就。
诣阙,再除夔路运管通守夔州
遇龙飞恩,迁朝奉郎,加勋骁骑尉,赐五品太室郎。
公居缺相,邓公询缺时在政府,识公器量,争相引荐。
得旨,便殿引见,改除卫尉寺丞,旋拜宗正寺丞,转朝散郎,加骑都尉
公刚正不阿,议铸崇宁大钱,则曰:「其末必有弊」。
议引则曰:「无本则不行」。
抗章待罪,乞休致仕。
获旨,年才五十,得报喜甚,曰:「渊明不待年而去,余何人哉」?
西归,于所居东偏引流泉,植花卉,为轩曰「独乐」,左经右史,旦暮游息其间,自号为独乐先生
公平生无他嗜好,善观书为文,落笔成就。
翁承议郎杨公咸章以诗名,至耄吟咏不辍,相与赓酬成集。
挂冠归,缙绅之士耸闻其风,凡仕于者,皆下里门伏谒,为人景慕如此。
席公尹成都,以公精力强健,上章起复,作《招隐诗》以动其意,公确然不夺。
朝命继下,坚卧不起,时论高之。
公性至简淡,凛凛可畏,对客论文,终日不厌。
尤喜赈急恤贫。
初第时,王金陵欲以其弟平甫之子妻之,公惧其骄,不诺,归娶左绵金紫李公谊之女。
宣和七年六月七日卒,年七十有七。
官至朝请郎,累赠中奉大夫
原初娶李氏,再娶杨氏。
子女合九人,长天辅,次天民。
天辅上舍第,任从事郎、熙河路经略司干办公事
天民、天盖,太学内舍生,天民先公二十年而卒。
天瑞,从事郎、石泉军神泉
长女适刘郎,状君行实者。
次适进士费辅,次适迪功郎汉州雒县李时钦。
孙男二人。
公晚年閒旷,著书以自娱,有《老子解》二卷,《晋书评》三十卷,《晋鉴》十卷,《注阴符经》二卷,《叙秋韵对》三卷,《道藏要旨》十卷。
东宫初建,公集古今可为龟鉴者成书三十卷,欲上之,未果,今家藏焉(缺)
(缺)十二月二十二日,葬于华阳县履贤乡锦江里宣奉公墓之南,遵治命也。
降尝谓世远道散,为士者不得安义命,人人志在苟得,驰驱奔走,争媚权要,贿赂公行,风气日趋于浇薄,而莫之禁也。
公于此时乃能以忠义自许,以特操自持,不强餂以取容,不苟合以徇私,乞身勇退于当时,其视轩冕如一羽之轻,所存诚有大过人者。
谨叙其事,而继以铭。
铭曰:
梁氏之先,簪缨奕世。
业儒登科,维公善继。
名虽有闻,才不大试。
徒劳割鸡,未及展骥。
忠义自许,志于有为。
利不苟就,言无诡随。
奏御一封,非忠则规。
俟命不报,束装遄归。
道合则从,不合则去。
欣归里闾,笑鄙纨绔。
如鸿冥冥,彼弋何慕。
鸱鸮翱翔,曾不是忘。
有伸有屈,亦理之常。
赋咏不辍,谁云不康。
若露斯零,晞于春阳。
斯馨,殒于秋霜。
龟城之东,锦津之侧。
水去浩渺,山来𡺚崒。
作为铭诗,閟此幽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