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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骏北宋
重修盐亭县廨宇记 北宋 · 李骏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三四、《蜀藻幽胜录》卷三、乾隆《盐亭县志》卷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九
高山拥其前,云溪绕乎后,藤萝松桧,点缀崖谷,僧居樵径,隐约可辨。
而县之公宇,巍然介乎其间。
每轻飙拂木,山月正午,岚光照人,溪声入户,倚杖独立,如在画图中,真隐吏之所居也。
凡人之情,役于动则不能敛之以归于静,故景之幽閒阒寂者,未免为心中之抑郁。
瞀殽乱目,汎滥咽耳,浸浸与居,闯闯与守,天君因之而萦拂,则事随而废,物逐而丧,岂胜道哉。
县宇久废不治,老屋堕圮,前此者非遂以为乐,内有所不足,则外亦无所顾。
坏梁压肩,危础侵步,室无容足地,而恬不知怪。
呜呼!
彼果何心哉。
士无穷达隐显,其所以异于人者,不因物而隆替,得志则穷天下之欲以自奉,失志则歛天下之忧以自戚,此世俗之情,非君子之心也。
仲举之室未必以不扫为是,颜子之贤岂特取于陋巷
盖所存者道也,道有所胜,然后忘物以存我,内有所乐,然后捐迹以求心。
或微而自足,或大而从容,或阐之以为功,或冥之以见志,士之所处,岂一端哉!
抱关击柝,随牒外补,岂敢与此,知此则知予之用心矣。
政事之暇,鸠工度财,修旧补废,而县之公宇,一旦宛然复新,非敢以自奉也。
天下之事兴其所当兴,治其所当治,如是而已矣。
其间掾吏舍宇,冗不足道,故忽而不书。
元祐七年九月十五日撰。
按:《全蜀艺文志》卷三四,嘉靖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