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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钟南宋
大妣墓志碑阴记淳祐十二年十一月 南宋 · 林钟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二、《两浙冢墓遗文补遗》(石刻史料新编本)
《记》曰:「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
善乎,子思之言!
初大父共德先生缔二寿藏于龟山之原,枕吴兴刺史茔。
越二纪,大父终,先君启吉而葬。
甲午,奉大妣柩,将竁不利,盖异向适尔。
遍卜兆弗协,有星学以龟鼻为大尽,发脊石塘,合郭景纯谶,遂经始于己酉春明年冬开视,温燥凝乳,犹未敢
或谓形委势雄,峰挹川迎,不如右为正脉,乃再迁改乙辛位。
穿土深厚,重封复厦,预防甚周,庶体子思无悔之意。
时淳祐辛亥秋七月十三日辛未营,壬子十有一月丁酉窆。
若夫世裔行实,已见于静轩先生戴公志,孙钟泣血谨纪改卜之详于碑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