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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湜北宋 1004 — 1064
公事干连执政臣僚者乞送御史台推勘奏皇祐五年九月 北宋 · 毋湜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八、《宋会要辑稿》刑法三之六四(第七册第六六○九页)
伏睹祖宗朝有中外臣僚公事发露,多送御史台推勘,当时群臣颇有畏惧。
自承平既久,此制渐隳,官吏犯法,罕有置御史狱者。
近日道士赵清贶等请求公事,干连执政大臣,固宜于御史诏狱。
窃恐今后习以为常,有事干大臣,止于所司及差官推勘,傥不能尽公伸法,或容茍免,则挟私冒禁者岂有惧朝廷之意也!
乞今后公事不以大小,但干涉执政臣僚者,并乞送御史台勘鞫,冀新人听,以协公议。
仍须降诏旨,以为定式。
帅臣未到任不得荐辟武臣奏至和二年二月 北宋 · 毋湜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八、《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七之二九(第五册第四六七六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八
乞今后新除经略安抚使及沿边总管知州等,未到任间,不得奏辟武臣及班行充本路差遣
如到任后,果有怯懦、昏昧、年老、疾病之人,即具以闻,从朝廷审察其实,即许辟人冲替。
所冀权臣之门稍息奔竞,边隅差遣不至豪夺。
请更定选举补荫法奏嘉祐元年四月 北宋 · 毋湜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二
请见任二府节度使以上,再经乾元节,荫亲属一人。
知杂御史閤门使以上,遇郊一奏荐,馀必再经郊。
科场取士、百司入流悉减半。
内臣荫子孙及输钱授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