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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士龙北宋 1016 — 1083
新修文宣王皇祐四年九月 北宋 · 沈士龙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九、《景定建康志》卷三○、嘉庆《溧阳县志》卷七
善乎,董仲舒之称!
人受命于天,生五谷以食之,桑麻以衣之。
服牛乘马,圈豹槛虎,是其得天之灵贵于物也。
知自贵于物,然后知仁义。
知仁义,然后重礼节。
重礼节,然后安处善。
安处善,然后乐循理。
乐循理,然后谓之君子。
夫能使人为君子者,惟吾夫子之道焉。
今天下郡邑皆得立夫子庙,而不能尊修之,其何以示教化哉?
溧阳县夫子庙,旧处其县西偏,既隘且敝。
县宰太子中舍查侯尝议欲迁之邑东南隅,重役民而未果。
居一日,邑民相与为请,愿献其地合材而迁之。
查侯曰:「汝曹无乃劳乎」?
邑民皆曰:「向者明府当荐饥,劝分以饷贫者。
曰:俾筑堤捍水,垦陂之田。
众赖以活,且有欲富斯民之意。
此何以报之?
今又议迁夫子庙,将教以善道。
如是重赐,敢不子来于此乎」?
于是翕然兴功,倏焉毕事。
殿庑之制,圣哲之像,咸得其宜,足以使邑之人圜冠方领游乎其内,奉县大夫之祭豆,侍乡先生之经席,知父子兄弟之道,君臣上下之节,而安处孝悌,乐循中和,以兴贤能,以受爵禄。
入其境,则将见男女之行路者由乎左右,少壮之负荷者并其重轻。
至其乡,则将见讼田者閒,渔泉者逊。
然后溧阳之民知查侯之德不可忘也。
夫查侯所以当饥岁役民,而民忘其劳者,由诚心之所及尔。
使长人者皆能如是,则何事之不立,何政之不行乎!
申公所云为治者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者,斯之谓矣。
庙既立,查侯以文见托。
士龙谓兹事可举以劝,遂欣然书之。
皇祐四年九月七日沈士龙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