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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升北宋
敕赐灵湫庙额记政和二年四月 北宋 · 沈升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
邑之西南,山名发鸠,浊漳之源实出其下。
庙有神女,世号泉神,而庙貌之设,古无碑碣,莫知建立之所始。
前有泉窦,广才数尺,具流涓涓,大旱不竭,穷冬不涸,委曲东注,至邺遂为清漳
《周官》职方氏:「河内冀州,其川漳」。
先儒谓漳出长子。
比年以来,小有旱乾,吏民祈祷,应若影响。
盖神之所在,不可致诘。
苟有功于国,有惠及民,则宜载在祀典,庙食其地,而况神之灵异昭著,沛泽之施能易凶为丰,岂曰小补之哉?
褒崇典礼,何可少哉!
果膺明命,锡以封号,垂千万年,顾不伟欤!
政和肇元,岁在辛卯,自春至四月不雨,夏苗不滋,秋种未下,民心嗷嗷,无所告诉,交走宗秩,蔑有感应。
邑令惕然,不遑宁处,博访居民宜祷者,内外远近不谋同辞,咸以泉神为言。
遂斋心服形,请水致祷,期以三日,应时霶霈,阖境沾足,室家相庆,愿以其状上之于府,丐请庙号,以答灵贶。
府方悯雨,问县所请,寻遣府幕,躬诣灵祠,祷祭如初。
尸祝方告,油然云兴,至府而雨作。
浃日之间,再获感应。
府以其事上于漕台,旋蒙保奏。
既达宸听,天子加惠元元,门□□祀,闻泉神之利泽有功于民,遂命春官覈实,太常定议。
秋八月丁酉,敕赐「灵湫庙」为额。
命下之日,县吏奔走,涓辰致告,民庶欢呼,歌舞于路,喜惬所欲。
复以庙宇卑陋,欲因故而新之。
邑令重于繁费而未许也。
民请至于再三,义不可却,且曰:「字民之官,以承宣为己任,上以祗若天子之休命,下以合众人之公愿,乃其职也」。
神贶,遂从民欲,不烦鸠工,不劳众财,经营勿亟,不日而成。
夫以神之昭应孚佑一方者如彼,而民之报称先答于人者如此,固不可以不书。
而况泉神灵迹之异,前古阙而不录,无以传于后世,故特修叙其本末云。
政和二年四月一日将仕郎长子县主簿沈升谨记。
太学内舍管蒙书,将仕郎、权长子县孝若篆。
通仕郎长子县王大定立石。
按:光绪《长子县志》卷七,光绪八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