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除免剑州草估脚钱奏(绍兴二十一年五月) 南宋 · 汤沂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九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二、《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一(第八册第五九九二页)
剑州税草,自祖宗时止输本州,至绍兴五年添屯将兵,漕司将税草应副支遣,而于民间重科草估脚钱,望赐除免。如川路有米脚钱处,亦乞依此施行。
乞二月后减价出粜米谷奏(绍兴二十八年九月) 南宋 · 汤沂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九四
诸路州县每岁秋稔,谷不胜贱,暨交春夏,米必腾贵。盖缘秋成之时,所在不曾措置籴买,兼并之家乘贱收积,以幸春夏,邀求厚利。纵州县赈粜官米,不过及城市百姓。欲望专委诸路提举司至岁正二月以后,减价出粜,钱依旧桩还常平库,遇秋成日收籴。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三之二六(第六册第五七三二页)。又见同书食货六二之三四(第七册第五九六五页)。
乞将官欠钱米尽数申乞除放奏(绍兴二十九年七月) 南宋 · 汤沂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九四、《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七(第七册第五九九五页)
乞诏路州郡将管下应干官欠尽数条具,以赦看详指定合催合放事理,不得漏落,保明申诸司,监司疾速审实,申乞除放。仍乞严立日限,以防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