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酬赏州县给地牧马事奏 宋 · 王愈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八
乞依提举陕西路给地牧马奏请已得指挥:应县镇城寨每给地牧马及三百户,管勾官与减二年磨勘,一州通管给地牧马一千户,点检官与减磨勘三年。岁终仍委提举官取给地牧马最多处保明闻奏,乞自朝廷旌赏。臣到本路,窃见每州管牧地动辄数千顷,一县或一二千顷者,若县给地牧马三百户,州通及一千户,便行推赏,则州县惟及赏格而止。今相度每县及六百户,州及二千户,减三年磨勘。如此亦可以劝矣。
乞令监司措置捉捕强盗奏 宋 · 王愈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宋会要辑稿》兵一二之二五(第七册第六九六四页)
因强盗窃发三十人以上,帅臣监司并请所发州县措置捉捕,俟获贼许回。虽别有故除,并候获贼日替移。欲令监司并诣贼所在措置捉杀,内提刑虽合替移,须获贼方得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