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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万南宋
请下有司考正淳熙历之差奏淳熙十四年 南宋 · 石万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三、《宋史》卷八二《律历志》一五
《淳熙历》立元非是,气朔多差,不与天合。
淳熙十四年历,清明夏至处暑立秋四气,及正月望二月十二下弦六月八月上弦十月朔,并差一日。
如卦候、盈、虚、没、灭、五行用事,亦各随气朔而差。
南渡以来,浑仪草创,不合制度,无圭表以测日景长短,无机漏以定交食加时,设欲考正其差,而太史局官尚如去年测验太阴亏食,自一更一点还光一分之后,或一点还光二分,或一点还光三分以上,或一点还光三分以下,使更点乍疾乍徐,随景走弄,以肆欺蔽。
若依晋泰始隋开皇唐开元课历故事,取《淳熙历》与万所造之历各推而上之于千百世之上,以求交食,与夫岁、月、日、星辰之著见于经史者为合与否,然后推而下之,以定气朔,则与前古不合者为差,合者为不差,甚易见也。
然其差谬非独此耳,冬至日行极南,黄道出赤道二十四度,昼极短,故四十刻,夜极长,故六十刻;
夏至日行极北,黄道入赤道二十四度,昼极长,故六十刻,夜极短,故四十刻;
春、秋二分,黄、赤二道平而昼夜等,故各五十刻。
此地中古今不易之法。
王普重定刻漏,又有南北分野、冬夏昼夜长短三刻之差。
今《淳熙历》皆不然,冬至昼四十刻极短、夜六十刻极长,乃在大雪前二日,所差一气以上;
冬至之后,昼当渐长,夜当渐短,今过小寒,昼犹四十刻,夜犹六十刻,所差七日有馀;
夏至昼六十刻极长、夜四十刻极短,乃在芒种前一日,所差亦一气以上;
夏至之后,昼当渐短,夜当渐长,今过小暑,昼犹六十刻,夜犹四十刻,所差亦七日有馀;
及昼、夜各五十刻,又不在春分秋分之下。
至于日之出入,人视之以为昼夜,有长短,有渐,不可得而急与迟也,急与迟则为变。
今日之出入增减一刻,近或五日,远或三四十日,而一急一迟,与日行常度无一合者。
请考正《淳熙历》法之差,俾之上不违于天时、下不乖于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