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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自求南宋
乞招刺禁卫军奏绍兴六年九月 南宋 · 耿自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二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
窃见祖宗以来,内自京师畿邑,外及五路,养兵数百万众,所以重本兵也。
愿诏天下州府,招刺一二万众,先足禁卫兵额,次招中上禁军。
仍宽以数年之限,岁选强壮及等之士,以充其额。
乞诏监司州郡详究杀人者可悯之理奏绍兴六年十一月丁卯 南宋 · 耿自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二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
杀人者死,古今不易之典也。
吏缘为奸,迎合时好,希觊赏典,不以情实,例奏可悯。
苟尽原贷,生者即幸矣,奈死者冤抑何?
愿诏监司州郡,今后详究可悯之理,谓所以伤人,不应致死、偶而致死者,方为可悯;
若因斗争毁詈,复有用棒刃手足等杀人致死,则相犯各有轻重,尚何情之可悯乎?
仍乞诏宪司州郡,如案情疑虑、误用法意,能雪活人命,自合依旧日赏典施行。
庶几绝官吏希觊之望,使生者死者均被圣朝平允之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