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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仓规约序 宋 · 万镇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九五、雍正《湖广通志》卷一○一
尝谓《周礼》一书,为民虑深矣。
其比闾族党,必使相救相赒,六行教民任恤,且继于睦姻之后。
古之圣人其处心也厚,其爱民也至,故垂典册以示方来。
学者读圣人之书,将铭诸心乎!
抑见之行事乎!
君子学道则爱人,贵推而行之可也。
吾乡自罹兵革之馀,故老凋零,习俗颓弊,富家巨室溺于商功课利之习,又无君子长者之论以激奋之,利己之念重,利人之念轻,举事而有益于己则为之,举事稍损于己则弗为也。
甚至积粟红腐,以俟饥歉,穹其价以厚其售者,十室九然也,曾未闻有倡于义举者。
吁,何薄也!
闻有稍异流俗,能言义举,不过曰甃道路之崎岖,溪涧之弥漫,以为往来之便而已。
予谓道路未甃,止艰行,溪涧未矼,止病涉耳,至于食者,民之命脉系于斯,一日无食可也,二日无食可乎!
积而久之,弱者转于沟中,强者奋臂大呼,相率于盗者总总也,事势至此,以富自足者可保乎!
以儒自名者不厚颜乎!
生平念此久矣,因观先儒文公朱先生在建,遇大饥,请于官作社仓,建甚德之,其事有慨于予心,欲率乡中富而有德者法而行之。
凡与盟者谷以十斛为率,十人所聚谷百斛,择里中之贤有才者司出纳焉。
其法则仿文公摹规,使贫民岁以中夏受粟于仓,冬则加息什二以偿;
岁小不收,则弛其息之半,大祲则尽弛之。
期以数年,子什其母,则惠足以广,而息遂捐之于民,不惟民有所给食,无复变乱之虞,古人相救、相赒、任恤之政,亦复见于今日,顾不伟欤!
因书此以为同志告,幸相与勉而行之!
按:隆庆岳州府志》卷一八,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