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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宣
先大夫叶公墓志铭 宋 · 叶宣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九
公姓叶氏,讳适字正则绍兴十有九年五月九日生。
世居处州龙泉
娶高氏,宣仁后侄孙女,封硕人
曾祖公济
祖振端。
父光祖,赠正议大夫
母杜氏,封硕人
淳熙五年,公以第二名赐第,授文林郎镇江府察推
八年,武昌军节推
少保史浩荐赴都堂审察,辞不赴,擢授浙江西提刑司
十三年,太学正
十四年,太学博士
十五年,太常博士,兼实录院检讨
十六年,秘书郎
乞补外,添差湖北安抚司参议
绍熙元年蕲州
三年,淮南提举司、转运铁冶司、浙西提刑
四年,朝散郎,召赴行在。
五年,国子司业,覃恩转朝请郎,借显谟阁学士,差充馆伴使。
实录院检讨,除太府卿淮东总领
庆元二年监察御史胡纮论,降两官放罢。
四年,主管冲祐观、知衢州,两辞,复元官。
嘉泰元年湖南运判
二年,右文殿修撰、知泉州
三年,兵部侍郎
开禧二年权工部侍郎,兼国用参计,权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辞免。
六月宝谟阁待制、知建康府,兼行宫留守沿江制置使
三年,宝文阁待制,改兼江淮制置使、措置屯田,赐金带,转,御史中丞雷孝友论落职。
嘉定四年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八年,提举隆兴府玉隆万寿宫
十年,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
十一年,中大夫
十二年,华文阁待制
十四年,大中大夫宝谟阁直学士提举凤翔府上清太平宫
十五年,通议大夫
十六年,敷文阁学士
公夙抱气疾,骤发,乞致仕,除宝文阁学士,转正议大夫
遗表上,赠光禄大夫
正月二十日卒,年七十有四。
男三:宣、寀、宓。
孙男起翁正翁
嘉定十年四月二十五日葬于开元观之原。
孤宣谨志。
按:嘉靖《温州府志》卷五,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