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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筠
延平劝农 宋 · 叶筠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六八、《南宋文录录》卷二一
国有四民,而农居其一。
农者,天下之大本。
郡太守于邦事靡所不理,乃独以劝农系衔,重本也。
去岁之春,太守咨汝父老,喻以利病悉矣,汝从吾言,遂获中熟。
今四郊无田不垦,粒米价平,亦可乐矣,而民力犹未尽纾,俗犹未尽厚,推原其故,必有为之蠹者。
曩者竞䌽舟以誇胜,吾禁之;
张灯元夕以事悦娱,吾已之;
设法榷酤以诱群饮,吾罢之;
追呼之扰民,黠吏之舞法,吾复榜戢之。
凡在官有为民蠹者,蠲除略尽矣,然汝民所以自蠹者,尚未革也,吾今为汝言之。
诬讦呰嗷,以嚚于讼,诋欺官府,伤财丧气,一蠹也。
服食之用,上下有等,尔习俗为侈,餔饮无节,闾阎小夫被儒服,军民嫁娶乃用命妇之衣,违理败俗,二蠹也。
鬼神可敬,贵在远之,鲜衣异服,倡为迎奉,是非神所欲也,而又贷资以佐费,裒率以取赢,福未集而害至矣,三蠹也。
三蠹不除,而欲力之纾,俗之厚,胡可得也!
太守爱惜汝民,事事加厚,近者公廨谯楼,鼎新旧观,敛不及乡,役不及民,汝所知矣。
官不汝蠹,而甘于自蠹,可不惜哉!
汝今更云出入相逊,毋兴于讼;
服食中度,毋求于侈;
事神以敬,毋尚虚文。
如是则财不耗,俗不偷,和气所格,天祚之福,五风十雨,随感而应,以享有年之庆,太守报政于朝,庶亦有辞也。
父老其敬听之,共勉之,太守之望也。
林先生春秋传后序 宋 · 叶筠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六八
先祖左丞著《春秋》谳、考、传三书,自序云:「自其《谳》推之,知吾之改正为不妄也,而后可以观吾《考》。
自其考推之,知吾之所择为不诬也,而后可以观吾《传」》。
是以并刊三书于南剑郡斋。
开禧乙丑岁九月一日,孙朝散郎权发遣南剑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谨书。
按:《石林先生春秋传》卷二○,通志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