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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轸南宋
加封英济王碑记淳熙十六年正月 南宋 · 萧轸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三三、同治《当阳县志》卷一六、《玉泉寺志》卷三
为臣而忠于君,世固有之,均于忠而处之难者为可尚。
衽金革至死不厌,非难也,当其利义之未分,是非之莫辩,而见之在我者不定,诚难也。
胥不尽忠于楚而尽忠于吴,不足推也;
平不谋于项而谋于刘,义不足取也。
三国鼎峙,汉祚已移,天下英雄豪杰云会响应,孰不愿为曹公执鞭弭以驱驰者?
壮缪尝受曹之恩矣,其于先主君臣之分未定也,惓惓于主,不渝其初,非见之明,守之确,行之刚者,讵能尔耶!
天数人事不符,功业垂成,山亏一篑,遗英馀烈,犹足为千载之福泽,何其盛哉!
《记》谓「能禦大灾、能捍大患者祀之」,邦人于王,食焉必祀,事焉必咨,奚求弗获,奚祷弗应!
曰雨而雨,曰旸而旸,王之力也;
疫疠不作,饥馑不臻,王之恩也;
盗贼屏息,田里举安,王之阴隐也。
淳熙十四年襄阳王公铢世其家,拥郡麾,谓王之有功于民也,遂列其状于部使者,上之朝廷,以求加封,褒崇节槩,不吝爵好。
赠曰「英济」,宠渥极矣。
诰命以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
奉安之日,遐迩欢腾,老稚夹道纵观,举手加额,咸曰:「非王之受其赐,民之受其赐也」。
其得民之深也如此哉!
王庙食当阳县船山玉泉寺,住山比丘庆思来请记于轸,且以彰王之德,侈朝廷之命于王之墓。
古人观书之际,辩奸谀于既殁,表忠义于已往,不于此记,而又奚记!
兹轸之心,亦太守王公之心也!
故书。
淳熙十六年正月上元吉。
按:康熙安陆府志》卷三二上,康熙八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