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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棫北宋
乞诸子之学颁行卖买悉取圣裁奏大观二年七月十五日 北宋 · 苏棫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四二、《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四八(第七册第六五一九页)
诸子百家之学,非无所长,但以不纯先王之道,故禁止之。
今之学者程文短晷之下,未容无忤,而鬻书之人,急于锥刀之利,高立标目,镂板誇新,传之四方。
往往晚进小生,以为时之所尚,争售编诵,以备文场剽窃之用,不复深究义理之归。
忌本尚华,去道逾远,欲乞今后一取圣裁,傥有可传为学者式,愿降旨付国子监并诸路学事司,镂板颁行,馀悉断绝禁弃,不得擅自卖买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