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留县置义仓奏(熙宁二年) 北宋 · 苏涓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七○、《救荒活民书》卷二、《玉海》卷一八四、《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
臣所领邑,最为近畿,谨为天下郡县倡率,劝谕百姓置义仓,以备水旱,条上措置事:户第一等出粟二石,第二等一石,第三等五斗,第四等一斗五升,第五等一斗,麦亦如之。村有社,社有仓,仓置守者,耆为输纳,县为籍记。岁丰则量其数以输,岁凶则量其数以出。停藏既久,则又为借贷之法,使新陈相登;多寡不一,则又为通融之法,使彼此相辅。
乞水运军食至鄜延等四路奏(熙宁三年八月) 北宋 · 苏涓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四
鄜延、秦凤、泾原、环庆等四路并边州军常阙军食,不免支移内地民赋,百姓苦于陆运。今欲自河洛运入鄜延路,至延州;自渭运入秦凤路,至秦州;自泾运入泾原、环庆路,至渭、庆州。又四路中绥德城尤远,亦可自河入无定河,运至绥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