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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介南宋
言相度绍兴府和买利便所事宜奏淳熙十六年五月 南宋 · 许介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六二、《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二之一七(第四册第三五六九页)
应行移申奏朝廷等文字,乞作「相度绍兴府和买利便所」称呼,于礼部关借印一颗行使。
合要前后臣僚及官司申请措置绍兴府和买案牍,令户部降下,并转运司关借其公吏等,于内外诸处官司指名踏逐选差,并行重禄。
新建支移仓记淳熙七年十二月 南宋 · 许介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六二、《永乐大典》卷七五一五、乾隆《袁州府志》卷三二
袁负山为郡,水分东西流。
一自萍乡卢溪醴陵以西,至于湘江
一自萍乡之宣风宜春、分宜而下,并山以东,至于清江。
而水于此乎发源,渟蓄不厚,值霜劲木脱,舟辄胶不进。
故岁运入于大江,所谓上供纲者,自祖宗时率假廪清江,贮所隶三县苗从便装发。
官吏隶事于外,弗克自任,厚征苛取,惟彼之欲。
吾袁民越境输赋,其弊甚苦,公私告病,袁殆不能堪。
乾道丙戌,遂徙之新喻
新喻隶清江而距袁不百里,宜可从亡患,而病犹是也。
或曰,季春之月,水时至而纲始发,新喻分宜等耳,新喻可为而分宜独不可为欤?
于是淳熙改元,又自新喻徙焉。
绳准弗挠,号令明一,吏不失职,民不失业,今七年于此矣。
七年观之,可以更千百岁而不易。
唯是迁徙之初,仓廪未备,寄寓于县之僧舍,隘不足于容,弱不足于负,水运陆走,民惕惕若不及。
赋入才万有五千,则以盈告,且拒弗纳,曰吾以俟装纲者空其廪而后领也。
又学佛者林焉以处,火禁不克脩,地势洼,卒有水变不可禦。
步口迹石差牙,舟度可著二百斛而上,则议之深流,运小艇十数往返而取足焉。
凡再徙之后,不易之形蒙蔽于是数者而不获自见于世。
太守周公刺袁之明年,四境之内既安,开辟视听,搜究遗阙,寄廪之弊,吏则有请。
曰是不可苟,盍求可以垂不朽者定址焉。
吏受命不敢荒,经营周详,以水南赵氏地来上。
夷民逐利者庶几其近以私仓之利,且各指其地以献,什伍为曹,呶呶相瑕疵,以动摇成宪。
曰是不可长,敢异议者坐之。
五月水大至,浮图寄廪坏,吏持益力,公益信不疑。
七月鸠工,中建厅事,列廪东西序。
廪悉𥔍地而被以木,复贯木横亘于两柱之间,是为壁,而外辅以长干,周以墼垣而掖之。
廪之前若左若右,缭以虚廊,以待风雨。
两廊之间有隙处,如廪之地加𥔍焉。
凡建置之数为厅为廪,为廊为门,为隶舍之属,合五十有七间。
其累土为墉,广袤千尺,以限内外。
凡用木二千五百章、三万个,靡金钱百六十万。
十月通判黄公来视成。
逾月纳事兴,民输入亡留难,朝至夕归,舳舻相摩轧,泊岸下,皆津津有喜色。
人以是知此仓之利,不独远水火之害而已也。
乃相与鼓舞而谣曰:「官不我病,于今七年,不病而病,孰使之然?
莫要匪基,莫勇匪决。
彼嚚以嚣,私是巢穴。
侯有明命,于水之阳,咨尔颛蒙,视此滥觞。
侯有嬴赀,其源其俭,尔食尔力,而不我歛。
于乘其阜,于俯其渊,侯举自公,畀我便安。
允也侯德,千古斯在,敢告来者,勿替勿坏」。
介分职是邦,寔董役事,亲见百姓德公施,道公美,次第如此。
天下之事惟要于既定之后,兹役也,是足以传不朽,于是乎记。
淳熙七年十二月望日记。
重建协济行祠记淳熙十二年 南宋 · 许介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六二
自青阳治南行三十里,有山名九华,壁立千仞,气压庐霍。
下有神人居焉,能阴能阳,能翕能张,能返饥人之魂于粒米狼戾之场。
国人用是严之如父,戴之如天,春秋伏腊,烹牲燎芗,祀之如先。
廛居千室,鱼鳞差差,距神之宫道远,莫获由以展布。
旦而望九华白云之飞,暮而望九华白云之归,若笑若慕,若思若迷,若有弗满于心者。
神人哀之,阴敕二士指南山之冈,使定址焉。
民即冈峦而庙之,且不忘其初,命之曰「望仙之墩」,今不知几千年矣。
中更回禄之变,遗址岿然,而颓檐腐楹,不可旋拜。
介莅事之三日,为礼一行,视庙貌弗严,口语心思,吏之责愿岂不在是,益敬不怠,苟有水旱之灾,必奉辞以告;
苟有精一之荐,必随感而应。
天人和同,年谷丰登,是惟神人之灵彰彰如是。
民益信不疑,更相号召,合力并心,裒钱于家,罄材于山,规摹故基,筑而广之。
始于甲辰仲冬之十七日,成于乙巳仲春之二十二日
为亭为门,为东西庑,为前后殿,为寝阁,为桩楼,合二十有三间,涂以金碧,护以栏楯,侍卫有人,供给有物,威仪凛然,观者叹息。
是役也,盖居民杨中行、方永总其要,陈焕、叶端、吴𥘜、明佐其事,官为之纪纲引领而始终焉。
楼殿既祀,新典既崇,牺牲酒醴既洁既丰,国人曰,吾终无以报神而答神,盍为词贻我,我将咏歌燕享焉。
介为之作清觞谣曰:「芙蓉兮侯城水晶兮侯宫。
侯出兮乘之,夭矫兮双骢。
金蹬兮陆离,玉佩兮玲珑。
侯来兮已坐,盍举兮瑶钟。
既酬兮复进,一笑春风
金石兮锵鸣,肴馐兮罗充。
我心兮靡忘,侯德兮焉穷。
明信兮俱存,愿候兮从容」。
是年新祠落成,侯生期,致奉币特来朝者万人,遂歌此词为侯寿。
千百岁之后,歌吾词以为寿者自今日始。
国人曰,今三年衣我食我,善言药我,为祠与词,本根植我。
殿院谢公以令之故,大书额以宠光我。
若建庙本末缺而不记,我后世子孙无传焉。
此则介重为国人之请也,又不可不记。
按:嘉靖《池州府志》卷九,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