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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悰北宋
汾州平遥县清虚观元祐七年六月 北宋 · 谢悰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三七、《山右石刻丛编》卷一五、雍正《山西通志》卷二○一、乾隆《汾州府志》卷二八、嘉庆《介休县志》卷四、光绪《平遥县志》卷一一、《道家金石略》第二九六页
三晋之地,古为冀州,北接燕代,据雁门、云中之塞,东达赵魏,带太行、碣石之险,大河界其西,汾水贯其中,尧之所都,晋之所封,唐之所兴地也。
泽潞以北,平川千里,鼎足分峙者,并晋、汾二州。
而汾之为州,地高气爽,土厚水深,其民淳且重。
桑麻之沃,粳稻之富,流衍四境,汾之盛也。
汉唐以来,将相名臣,古今相望,汾之英也。
平遥为汾之首邑,其民纯俭节用,有唐尧之风,慷慨好义,髣髴子夏、干木之遗烈。
以夫山川秀丽,物产之富庶,人物之雄迈,而道家之居,至于卑陋而不修,非所宜也。
平遥清虚观,建于唐高宗之末年,观名太平,天祐中尝葺之,本朝锡名清虚。
百馀年来,废坏不修,日月浸久,唯元始天尊像仅存焉,旁穴上穿,不庇风雨。
徒设门扉,四无墙垣,过者直入,莫复谁何。
罢民游手,攘窃蒲博,聚为渊薮。
则所主者非其人也,睹者莫不伤焉。
其后得道士武太文居之,太文质直而蒸善,凡观之田有所收入,用以修完栋宇,赡给往来,秋毫之微,不私于己。
恻然悼观之芜废,经营捃集,不避寒暑,人知能完其居也。
朝散裴公悯太文之有志,自捐其资,以成就其所欲为,而公节操行义,素为乡里士大夫之所信服,故一出言,亲旧里人与夫旁邑,愿相其事,从之争先,唯恐其后。
故豪者献材,巧者献技,贱者献力,而观为之成。
于是增大元始天尊殿,而益之以道君、老子之像。
又为小殿四:一以奉玉皇,十一曜列焉;
一以奉北极,十二元辰列焉;
一以奉天地水三官;
一以奉真武,而北斗列焉。
既为之道堂,又为之庖舍,凡以居其徒者,无不备焉。
今之过其前,怪其大厦轮奂,金碧照曜,出于颓垣废屋之后;
庭除絜清,坛墠完整,出于荆榛白露之中。
黄冠云来,步虚逍遥,异乎前日恶少之呼啸喧嚣而纷杂也。
太文诚有力焉,然非公以信义率其乡邦,而汾之人慕善奉道,亦不能化旧而维新。
于是观之兴,遂为西河之巨丽,因是而叹道家之说有补于天下久矣。
自三代之后,世衰道微,然后道家有助于世。
故有为纷更,然后知清静不扰胜焉;
驰鹜夸夺,然后知不争无欲胜焉;
欺诞矫诈,而真者胜焉;
从横捭阖,而默者胜焉。
老子为绝圣弃智之说,将以还淳返朴而已矣。
汉之文景,尚之学,止于尊其说,崇奉之典阙如也。
至于唐祖老子,本朝祖黄帝,始大其栋宇,华其像貌,崇奉之仪,日益严絜。
事之淡泊,多归于道家,是以茹芝鍊丹、蝉蜕而羽化者归焉,吐故纳新、熊经而鸟伸者归焉,以至福之可祈、罪之可拔亦归之,然后其教有以兴而其徒有以盛也。
盖道家之有补于世,虽极人力以□奉戴不为过矣。
观之成,公属武当从事谢悰为之记,因识其土风之淳厚,观宇之兴废,与道家之为教,载之于石云。
元祐七年六月十五日,应均州军事判官谢悰记。
太庙斋郎处厚书,进士裴述之篆。
道士□大品立石。
郭自然(下阙)
宋故左中散大夫致仕上柱国清平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赐紫金鱼袋任公墓志铭崇宁三年九月 北宋 · 谢悰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三七
公讳桷,字公渐姓任氏
其先蜀人高祖万全,后唐末随孟氏入蜀,以功为上将军
孟昶入朝,家于京师,遂为开封人
曾祖远,终于左藏库副使
祖守正,考化基,俱不仕。
公登进士科,登朝秩,比卿列,赠其考为尚书工部侍郎,妣金氏为仙源县太君
公为邓州司理参军南阳李因杀人送于州,吏受赇锻鍊为李宗永,法抵死,公阅实,疑其冤,释之。
治狱多所平反,满秩,为均州武当
以荐屡擢迁,进都官员外郎
官满东归,爱叶之风土,求葬其先,遂折资知叶县
叶经唐末五代后,田多污莱不治,公招募流民,辟地一千馀顷,十馀万,添户五千有奇,考课为京西路诸邑之最。
职方员外郎通判郓州,改郢州
岁荒,劝人户出赈济流民,无流移,公之力也。
后知房州,进朝请大夫
房素出材植,委官监促采代输送甚严,民不敢诉,公具利害言于朝,诏罢之。
最后知辽州
先是,河东早霜损稼,州县先以岁稔白监司,民有非泛灾伤,抑而不闻,公乞贷常平钱谷救之,辽民以安。
公为政以爱人为本,故在官,人受赐,去则人思之。
辽州归,再管句崇福,遂引典礼求退,以本官致仕,复进左中散大夫
终于邓州私第,享年七十有九。
公六七岁日诵万字,能为小诗,开封尹奏神童子。
及长,通诸子百家,时欧阳文忠公大变古文,遂中第。
既仕官,能用其学,故立朝所献,多补益当世。
尝上封事,援引唐虞成周广聪明、求成败,以致太平;
言士弊誇词赋,当革以经术;
又言民庶之家度用奢侈,耗蠹耕织,宜崇节俭以示天下;
又言养兵之害,乞诏有司讲求典籍,使行伍成而战阵精,军旅而财用省,革去五代之弊。
著有《困言》十篇、《字学集》、《姓韵》,皆藏于家。
公卜筑郊外,曰:「我以琴棋诗酒为四友」。
既挂冠,读书不辍。
客至,尝以野服见,虽权贵来,不修报谢。
尝语人曰:「七十不与宾客之事,礼也,布衣时往来者,穷达不改」。
临终语子孙曰:「吾生平清苦力学,《诗》《书》乃素业耳,勿坠,吾瞑目无憾也」。
公先娶保昌县君范氏,再娶崇德县李氏。
子十人:孝悌,蜀州录事参军
孝友,房州竹山县
孝廉京兆府蓝田县
孝庆,封州录事参军
孝高均州郧乡县
孝保、孝扬,俱进士
孝勤,社斋郎
孝先孝璋,俱进士
女八人,俱适显族。
孙男十七人,女五人,曾孙三人。
公之诸子以崇宁三年九月壬申葬公于汝州叶县襄公村凤台乡祖茔之西南。
公先葬其元配保昌君于此,今又举继室崇德君附焉。
诸子来求铭于悰,悰侍公几杖久,而公之于悰训勉常欲有成,故铭公之墓不可得而辞也(铭阙)
按:同治《叶县志》卷九,同治十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