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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洸南宋
举子程文犯讳事奏嘉定十五年二月 南宋 · 费洸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二三
窃见学校课试士人程文,内有犯祧庙讳字,先准嘉定十年指挥,祖宗祧庙之讳,试闱多用命题,甚知恭事祖宗之意。
乞降旨,凡试官出题并不许犯
若举子程文,只依旧法。
行遵守外,照得祧庙讳字收入《韵略》,公私行用日久,朝廷用之制诰,臣僚用之章奏,士大夫用之名字,考官用之题目,举人用之程文,相承已孰。
今来上项指挥止是不得出题,若举子程文只依旧法,举人为见不得出题,故亦私相避忌,亦有更不回避。
考官往往过于谨畏,以为不可出题,故亦不敢取放。
或舍长取短,不称朝廷取士之意。
乞意乞备坐旧法及新颁指挥下本学,晓谕士人,得以遵守。
科举在近,仍备牒试院,分明晓谕,庶免疑惑。
按:《宋会要辑稿》选举六之四五。第五册第四三五一页